李集街**集镇道路及周边配套设施提升工程EPC第一标段公开招标
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招标概况 | 李集街**集镇道路及周边配套设施提升工程EPC第一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于2024-06-07 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公开招标,2024-07-01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 并于2024-07-01完成评标工作。****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招标人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予以公示。 |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工程局有限公司 | ******公司,******公司 | ****公司 |
投标报价(万元)/费率 | 0.988 | 0.97 | 0.981 |
质量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365 | 365 | 365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陈金洋 | 薛扬 | 刘静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注册建造师 | 注册建造师 | 注册建造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鄂242****35445 | 川251********11691 | 冀113********09990 |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中标公示时段 | 2024-07-01 23:32:13 至 2024-07-04 23:32:13 |
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项目办 | 异议受理部门地址 | **市**区李集街道府场街 16 号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沈科长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手机 | 133****8958 |
异议受理部门邮政编码 | 430400 | 异议受理部门电子邮箱 | ****@qq.com |
异议与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或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或答复时间期满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或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
招标人 | **** | 联系人 | 方华光 |
电话(传真) | 133****8958 | 地址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联系人 | 胡文鹏 |
电话(传真) | 180****7030 | 地址 | **区水果湖街中北路166号**春树里8栋1单元5层17室5 |
行政监督部门 | **市****办公室 | 联系人 | 徐红勤 |
电话(传真) | 137****1739 | 地址 | **市**区邾城街龙腾大道祥和世纪城1****服务大厅)二楼 |
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 | ****交易中心****中心 | 联系人 | 李主任 |
电话(传真) | 027****8587 | 地址 | **市**区龙腾大道祥和世纪城 1 栋 |
备注 | 1.****、****工程局有限公司报价: 设计费:经政府财政部门审定的项目投资评审报告内的施工图设计费的 97.3%计算; 工程费:经政府财政部门审定的项目投资评审报告内的工程费的 98.8%计算。 2.******公司、******公司报价: 设计费:经政府财政部门审定的项目投资评审报告内的施工图设计费的 96%计算; 工程费:经政府财政部门审定的项目投资评审报告内的工程费的 97%计算。 3.****公司报价: 设计费:以经政府相关部门审定的项目投资评审报告内设计费的 97%计算; 工程费:以经政府相关部门审定的项目投资评审报告内工程费的 98.1%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