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减轻或避免****《上西国粮路等4个铁路下穿界外工程项目》的施工和运营所带来的环境污染,以促进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有关要求,****委托****《上西国粮路等4个铁路下穿界外工程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广泛征求公众意见。请公众就所关心的环境问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车站位于**市上西片区,主要有宝成铁路、兰渝铁路、西成客专等铁路,为促进铁路和**城市的共同发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拥堵问题,根据规划,**市近年安排了一系列涉及铁路下穿的道路改造和**的工程项目。其中《**市上西铁路下穿拓宽改造工程》是上西片区的重要市政道路,包括曌桥路(兰渝铁路正线:D1K581+035、兰渝铁路货左:HZDK581+156、兰渝铁路货右:HYDK581+163、西成客专:LXCK0+299、宝成铁路正线:K0+535)、国粮路(兰渝铁路正线:D1K579+354、西成客专:DK385+173、宝成铁路:K344+316.5)、则天路延伸(西成客专:DK383+616、宝成铁路:K342+656)、建设西路人行通道(西成客专:DK385+865、宝成铁路:K345+009、兰渝铁路:D1K580+047)、五丁路人行通道(西成客专:DK384+685、宝成铁路:K343+834、兰渝铁路:D1K578+877)、浩口人行通道(西成客专:DK383+871、宝成铁路:K343+053、宝成既有(右线):YK343+072)。根据规划,共分为6个下穿,其中3个车型道下穿,3个人行道下穿。车行道下穿工程总长2330.527m,人行道下穿工程总长762.95m。
****政府以广府函【2013】15****铁路局出具了《****车站**立交通道有关问题的复函》,****车站修建城市下穿通道的位置及建设规模、有关费用承担及维护管理单位,****铁路局****指挥部以成建指兰渝工程函【2013】112号文出具了《****指挥部****车站立交通道施工有关问题的函》,明确了下穿通道兰渝、宝成、西成铁路****铁路局建设指挥部承建。
本项目《上西国粮路等4个铁路下穿界外工程项目》包括《**市上西铁路下穿拓宽改造工程》中的国粮路、曌桥路、建设西路人行通道、五丁路人行通道4个铁路下穿的全部界外工程,总投资8954万元。其中曌桥路为城市次干路Ⅱ级,设计行车速度为40km/h,道路标准宽度30米,机动车道标准宽度16米,两侧设非机动车道各3米、人行道4米。国粮路为城市支路Ⅱ级,为汽车专用通道,设计行车速度为20km/h,机动车双向4车道,车道标准宽度16米。
二、环评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委托单位:****;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蔡工 139****1117。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1、评价单位:****大学;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佘工 134****8203;
3、联系地址:**市**区二环**一段111号;
4、电子邮箱:****@qq.com。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办理委托手续;
(2)签订技术咨询合同;
(3)开展前期工作(落实评价人员、调研、资料收集等);
(4)开展评价工作(公众参与调查、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项目污染分析及其环境影响评价、污染治理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清洁生产和总量控制分析等);
(5)编制报告书;
(6)专家评审(召开环评报告技术评审会);
(7)报告书报批(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完善后由委托单位上报环保主管部门)。
2、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相关技术规范和导则的要求,本次环评的主要工作内容为:
(1)总论。对项目由来进行说明,明确评价技术规范、导则和标准,进行环境影响识别并确定评价因子,确定评价等级、评价重点和评价时段,分析项目外环境关系和与之相关的环境保护目标。
(2)工程概况。对项目概况进行分析和介绍,并对产业政策符合性、规划符合性和道路走向布置合理性等进行分析。
(3)工程分析。对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产污情况进行分析,确定其污染物产生量、治理措施、排放量和排放去向等。
(4)环境现状评价。对项目所在地的自然和社会环境概况进行分析,对所在地空气环境、地表水、声环境进行现状监测和评价。
(5)环境影响预测。预测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对大气、地表水和声环境以及环境保护目标造成的影响。
(6)污染治理措施分析。对项目所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的技术和经济可行性进行分析。
(7)结论。提出项目的环境可行性结论。
公众提出意见应主要与环境保护相关,主要涉及以下问题:
(1)对项目所在地现有环境质量的看法,以及对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
(2)项目建设期和运营后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
(3)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是否有促进作用,其建设与当地规划是否相符;
(4)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及其措施的意见或建议。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环评委托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人提出相关意见。
本次为建设项目的第一次现场公示,在此期间,还将采用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进行公众意见征求;在报告书编制完成报送审批前,还将举行第二次现场公示,进行进一步公众意见征求。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