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结果公告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西**西直门外大街 1 ****广场 T210C11、
10C12 ****园区)
成交金额:70000.00元
服务类 |
名称:**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再**三十年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利用3个月时间完成**镇约14590亩、5565户农村土地第二轮承包到期后再**30年试点工作。 服务要求: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服务。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 90日历天。 服务标准: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一)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成交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联系电话:188****8179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 址:****黎路89号9栋5层
联系电话:180****2266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
(2)提交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县淮海路185号
联系方式:188****81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黎路89号9栋5层
联系方式:180****22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工
电 话:180****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