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其所需的新校区烹饪专业实训工场天然气改造接通工程项目组织招标。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情形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经采购人申请、教育局批准,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单位:****
2.项目名称:新校区烹饪专业实训工场天然气改造接通工程
3.项目内容:****新校区烹饪专业实训工场天然气改造接通工程,工程起点: 设计起点接杨舍镇沙洲西路233号校内中压管道;工程终点: ****(新校区烹饪专业实训工场)用气设备第一道法兰前。项目用气量为: 200立方米/小时。
4.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肆万叁仟元整(¥443000.00)。
二、单一来源适用情形:适用《****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情形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三、招标代理机构意见:
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情形规定,结合****教育局批准,现我公司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
四、拟变更的采购方式、依据及原因:
1.拟变更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2.依据: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情形规定,结合****教育局批准,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3. 原因:****是**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单位,负责**市行政区域内天然气利用工程的实施工作,故该单位为唯一符合本项目专业条件的供应商。
五、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46139B
供应商地址:**市杨舍镇农联村南桥四组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地址:**市杨舍镇沙洲西路233号
联系人:蓬祥军 电话:0512-****3503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杨舍镇**新天地10幢2304室
联系人:陆伟 电话:0512-****1981 133-8219-1320
六、现根据要求予以公示,如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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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