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对**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服务进行采购,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文件精神,为保证该项目采购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有关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
3.项目地点:**县境内
4.项目单位:****
5.项目概况: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要求,****政府应当制定包括源头减量、分类处理、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等在内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为更好地适应**县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协调城市建设,美化城市环境,指导**县城市的建设,从**县自身特点出发,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充分考虑低碳环保、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需要编制**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详见磋商文件。
6.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7.项目预算:25.00万元
8.项目类别:政府采购服务
9.标段(包别)划分:共分1个包,本次采购第1包。
二、供应商资格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拟配备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规划师或者具有城乡规划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7月02日08时00分至2024年07月12日09时00分
2.获取方式:供应商****人民政府网站下载采购文件
四、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4年07月12日09时00分
2.磋商地点:**市**县庐城镇**北路76号(康乔商务楼10楼)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同磋商时间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
地 址:**县庐城镇丝绸路政务区
联系人:范万春
电 话:0551-****8319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县庐城镇**北路76号(康乔商务楼10楼)
联系人:殷工
电 话:0551-****8153
七、其他事项说明
1.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按采购文件约定提出询问或质疑。
3.本次****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4.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采购文件递交时间,如在规定时间内采购文件未递交至相应地点,视为未参加本次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