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队自然灾害应急****支队装备建设项目-合并装备项目(第二次) |
工程编号 | **** | 工程名称 | ****总队自然灾害应急****支队装备建设项目-合并装备项目(第二次) |
标段编号 | ****-1 | 标段名称 | ****总队自然灾害应急****支队装备建设项目-合并装备项目(第二次) |
采购单位 | **** | 代理机构 | **** |
采购目录 | 采购目录 | 开标时间 | 2024年06月28日 09时30分 |
项目辖区 | | 建设地点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公式开始时间 | 2024年07月02日 | 公式结束时间 | 2024年07月03日 |
中标单位情况 |
排名 | 第一名 |
中标单位名称 | **** |
注册资质 | |
证书编号 | |
企业资质 | |
工期 | 0 |
中标价格 | 789980.00 |
中标价格单位 | 元 |
质量评定 | |
评审得分 | |
企业业绩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一、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泉水H1区58号11公建 中标(成交)金额:78.****000(万元) 二、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手持电台;热成像仪 货物品牌:中兴;黑卡 货物型号:P780;XF200 货物数量:55;26 货物单价(元):3500;22980 三、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李倩、吴志坚、孙彤彤、张旭秀、林乐强(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发改办价格〔2003〕 857 号文件规定货物类标准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185000 万元(人民币) 五、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项目编号:**** 中标人:**** 中标内容:手持电台、热成像仪 中标金额(元):¥ 789,980.00 |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jy.****.cn/TPFront/?COLLCC=****94969 2.在业务模块中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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