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禾丰镇人民政府简阳市禾丰镇连山村永明水乡林盘保护修复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禾****村永**乡林盘保护修复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 **市**区二环**一段51号1层1号 | 2,496,899.62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工程类(****)
B****0000 |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 **市禾****村永**乡林盘保护修复项目 | 0.9米宽生产便道900米、湿地景观8000平方米、大坝通道整理425平方米、坡地彩林1处、驳岸整理300米、0.2米宽排 水沟200米、0.3米宽条石挡墙600米、光彩工程1处、景观标识牌1处等。 | 120日历天 | 骆菊元 | 川251********4169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余序(采购人代表)、杨元春、胡渝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510********200002183[2024]00121,预算品目: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预算金额:****000.00元。最高限价:****738.00元。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付款方式:签订采购合同,施工单位进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真实有效、结算金额等额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真实有效、结算金额等额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项目经专业机构审计,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真实有效、结算金额等额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7.00%。质保期满且无工程质量问题,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真实有效、结算金额等额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
3、结果公告发出后,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以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30日内****政府采购合同。
4、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本项目共5家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5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成交日期:2024年7月1日。
6、监督机构:****财政局 电话:028-****433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禾****街220号
联系方式:028-****2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市印鳌路159号
联系方式:028-****835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捷
电话:028-****8359
****
2024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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