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万洋众创城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7月2日—2024年7月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3006
联系地址:****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410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万洋众创城建设项目(重新报批)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市两型产业园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项目概况 | ****(**)万洋众创城建设项目位于**市古港镇的**市两型产业园内,拟分三期共建设68栋标准厂房及相应的办公食宿等配套设施,原项目已于2023年7****生态环境局**分局的批复。建设单位拟在原拟引入企业的行业类别中增加“食品制造业”,其他建设内容等均不变,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项目仅使用功能变化属于重大变更,因此按要求重新报批环评。同时本项目标准厂房区后续引进的企业自行按照要求进行环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1)废水:项目施工期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用于生产、路面养护或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营地的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两****处理厂。 (2)废气:施工扬尘采取科学管理、文明施工、洒水抑尘、围栏挡尘、降低运输车速、原材料遮盖运输、保持路面清洁、避免大风天气作业等处理措施;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 (3)噪声: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除工程必需外,严禁在夜间施工。 (4)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砂石、建筑材料等尽量回填综合利用,场地内无法平衡的土石方参照原环评处理处置,运往指定地点消纳;生活垃圾由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施工期结束后这些影响会随之消失,运营期由相关拟引入企业自行环评。 |
****环境局**分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