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钢有限硅钢部CA15机组低温HIB化改造(二期)的特殊情形公示
根据集团《招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下列项目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因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形,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有关内容如下: | |||
项目名称 | 武钢有限硅钢部CA15机组低温HIB化改造(二期) | ||
采购人(单位) | **** | ||
项目简介 | 硅钢部五分厂CA15机组低温HiB化改造(二期)项目(工程编号****)主要是在第一阶段简单复产改造的基础上,改造RTF炉、增加电磁感应加热炉以及红外干燥炉等内容,目的是提高机组生产效率,并提升高端牌号的产出比例。 | ||
符合法规条款 (理由阐述) | 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采用: 不招标。 ****公司具备丰富的取向硅钢产线建设经验,同类产线、CA15机组(一期)改造均由其承担设计及主要设备供货,在取向硅钢产线有多条专有技术(应用于集中排烟式工业炉窑的精确控温装置:ZL201****04303.5、硅钢带钢热处理炉控制冷却段热风冷却装置:ZL201****09944.6、带低温引射器的辐射管烧嘴:ZL201****19234.6、炉辊支撑装置:ZL201****06176.3、冷轧连续退火炉点火控制系统201****03903.9、用于带钢辅助卷取的可纠偏张力转向夹送辊及其使用方法201****05405.5)等;该项目使用以上专利技术,能保证机组工艺及设备特性,保证设备运行状态良好,满足项目进度和后期现场服务等。 | ||
拟采取的采购方式 | 直接采购 | ||
拟推荐供应商 | **** | ||
公示期限 | 2024年07月02日 至 2024年07月09日 | ||
有关供应商(单位)或专家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向采购人反映。 | |||
采购联系人及电话 | 李俊133****8097 | 监督人及电话 | 刘蓉021-****2131 |
附件: 特殊情形公示.pdf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