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02 15:02:40
(**小麦销售****0710)
****市场(受托方)受****(委托方)委托,兹定于2024年7月10日9:30在**网上粮食市场(http://www.****.com/)举办网上竞价销售交易活动,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采购品种及数量
1.品种:小麦;年份:2024;产地:**;共1个标段;数量:154.632吨。
2.质量:委托方2024年7月10日前待温****检测站提供质检报告后上传对应数据,具体质量情况以委托方标的物所在的仓库实物为准,包括质量缺陷、瑕疵,竞买人应在竞价前对标的实际状况进行了解,委托方接受现场看样,一旦进入网上竞价,即表示本人接受标的物一切现状,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另请安排工作日时间与站点对接看样事宜,具体以站点安排为准。
3.看样时间:2024年7月3日至7月9日16:00,看样请提前联系。
看样地点:****粮库;联系人:林**,联系电话:137****5127
二、时间及交易对象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09日16:30。
2.竞价交易时间:2024年7月10日09:30。
3.竞价交易人条件: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生产资格的法人企业或个体经营户(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交易会进行竞价交易。
三、报名须知
1.参与竞价交易人在报名前,已视为全面承认并遵守****市场《网上竞价交易规则》。
2.网上报名在**网上粮食市场(http://www.****.com/)首页“交易中心”入口进行。
3.现场报名在****市场进行用户注册、竞价交易报名和交纳保证金等相关手续,请致电0577-****5921咨询。
四、预交保证金
保证金到账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1.按拟交易数量,预交14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2.按拟交易数量,预交10元/吨的交易费保证金。
3.保证金必须在2024年07月09日16:30前打入****市场指定账户:
户名:****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支行;
银行账号:330********050001029。
五、保证金赔付约定
1.除违反交割细则中重要申明中约定的退货事项,中标方不得无故拒收。如中标方无故拒绝接收货物又未提出书面说明的,****市场有权将相应数量的履约保证金(140元/吨)全额赔付给委托方。
2.委托方不能按约按期交货的,视为违约(由不可抗力情况所导致的交货延期除外)。****市场将把违约部分相对应的履约保证金支付中标方作为赔偿。
3.在本合同期限内如产生价格和意外等风险,竞得方不履行本协议,委托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每吨140元),并解除合同。
六、特别说明
1.本次竞价采用网上竞价交易方式,交易每次最小加价幅度为2元/吨,中标价含税含发票。
2.合同签订:交易结束后由****市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凭中标通知书与****签订《粮油购销合同》。
3.交易手续费(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网上实际交易额的1.5‰分别向委托方和中标方收取手续费(服务费)。中标的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退还(不计息),不中标的在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4.因各地存在网络延时的可能,建议客户不要在倒计时的最后时刻点击报价,以免造成价格报送无效。
5.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请客户报价时务必使用I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等其他安全浏览器进行操作,以免影响正常交易。
七、其他
《网上竞价交易规则》、《标的详情》、《粮油交割细则》等交易文书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竞价人交易前应一并查看,一旦报名视作承认并须切实履行,如合同履行过程发生争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合同履行到期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说明申请本市场调解。超过调节期限,我公司将默认双方合同履行完毕,解冻双方履约保证金。如调解不成,买卖双方可向买卖合同签订****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联系咨询
1.****市场:
信息部:张豫豫135****2264,0577-****5921;
财务部:0577-****5918;
传真:0577-****5921。
2.委托方****联系电话:
徐煊男:137****6366;
林训:137****7531。
特此公告。
****市场
2024年7月2日
**县小麦公开竞价销售交割细则
(**小麦销售****0710)
一、品种、数量、质量:
1.品种:小麦;年份:2024;产地:**;共1个标段;数量:154.632吨。
2.质量:委托方7月10日前待温****检测站提供质检报告后上传对应数据,具体质量情况以委托方标的物所在的仓库实物为准,包括质量缺陷、瑕疵,竞买人应在竞价前对标的实际状况进行了解,委托方接受现场看样,一旦进入网上竞价,即表示本人接受标的物一切现状,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另请安排工作日时间与站点对接看样事宜,具体以站点安排为准。
3.看样时间:7月3日至7月9日16:00,看样请提前联系。
4.看样地点:****粮库;联系人:林**,联系电话:137****5127
二、交货办法
1.交货时间:购销合同签订后,于2024年7月17日前提清(不可抗力除外);竞得方提货需提前1天与委托方联系,以便提前安排出库人员(日装车能力80吨左右)。如遇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需**提货期限的须提前告知,不得影响仓房后续新粮补库。
2.交货地点:****粮库1P5仓;
3.交货方式:散装粮车板交货,收取车板费10.84元/吨,实物交割数量以过地磅数量为准。
三、结算办法
1.合同签订:竞得方须在竞得后的3个工作日内凭中标通知书与****签订粮食购销合同。竞得方无故拒签购销合同的,视为违约,没收全部预交的履约保证金。委托方重新启动竞价交易程序。
2.货款结算及违约处理:自行结算,先付款后提货。竞得方在合同签订后,在合同期限内款到提货,并在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付清所有货款,逾期不交货款的视为违约,违约按照逾期未付货款部分的数量计算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
四、粮食损耗与溢余
(一)粮食短少。出库数量以标的数量为准,代储库点原则上按照提货顺序足量发货。该仓出清后,若乙方是最后提货完成的,且数量少于标的数量的,由代储库点按乙方中标价格(如乙方竞得两个及以上标的的按最低中标价计算)退还不足部分的货款。
(二)粮食溢余。出库数量以标的数量为准,该仓全部销售出清后,若乙方是最后提货完成的,足量提货后仍有溢余,则溢余部分由乙方按中标价格(如乙方竞得两个及以上标的的按最高中标价计算)提货,溢余部分货款支付给代储库点。根据粮食溢余情况,提货截止日可适当延迟。
五、违约处理
1.货款结算违约。如竞得方不能按照交易公告和购销合同要求,足额按期缴纳货款,视为违约。交易市场将竞得方全部履约保证金支付给委托方作为违约处理,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2.提货逾期违约。竞得方必须在规定提货期限内均衡提货,提货结束时间为最后一车到库登记时间,对于竞价销售逾期提货(不可抗力除外),没收竞得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且委托方有权单方终止买卖关系,并对货物享有处置权,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全部由竞得方负责。
3.竞得方违约的,委托方将违约情况告知交易市场,并由交易市场记录其违约信息。
六、其他说明
1.本次粮食竞价交易的起拍价成交价均指含税含发票。
2.****提供正式销售发票,有关印花税等税款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各自自行缴纳。
3.疫情期间,进出库必须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七、质量纠纷处理约定
1.委托方、竞得方双方任意一方出库粮油质量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网上粮食交易市场提出协商解决,对协商结果仍有异议的,****人民法院进行调解、仲裁。
2.双方均可全权委托****市场进行纠纷处理,因纠纷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八、对于近期****市场受委托方委托举办的网上竞价交易会上中标标的,被纳入黑名单的,限制参与本次竞价交易活动。此外,若竞得方未按照公告及合同约定期限履约,****市场将视情况限制其参与后期粮食竞价交易活动。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