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编号:****
二、 采购组织类型: 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采购类别: 服务
三、 项目概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预算金额或上限价 (单位:人民币元) |
**** | ****湖东校区广告设计制作项目 | ¥:280000.00 |
四、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五、本项目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5.特定资格条件:无。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六、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七、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至2024年 7 月 9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市越**鉴****宾馆(**市****服务中心南入口对面))受理报名。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有效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中小企业声明函等以上资料均需每页加盖公章,以扫描件形式发至邮箱****@qq.com。(上述资料仅作为获取招标文件时登记使用,不对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出评判)未及时提交资料或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不予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各投标单位邮箱,如出现同一家投标单位重复报名的,以提交资料的时间领先者为准。
3.采购文件售价:免费。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供应商应于2024年 7 月 23 日9:30时整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市越**鉴****宾馆(**市****服务中心南入口对面),逾期送达不予接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十、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本项目投标采用以下方式:
1、本项目投标文件允许供应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建议可采用EMS或顺丰快递,邮编:312000,接收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9:30整(**时间,开标前一天),地址:****(**市越**鉴****宾馆(**市****服务中心南入口对面)),签收人:滕先生,联系电话:180****8082)。并请充分考虑快递在途时间,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以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除邮寄外包装外,投标文件仍需要按招标文件要求封包,但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的包封缺损或保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醒: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概不负责。建议投标文件包装后邮寄时再进行外包装。供应商应对邮寄快递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密封性负责。邮包外包装应注明供应商名称和联系人手机号码,以便代理机构在收到邮包后第一时间与寄包人取得联系,否则不清楚邮包来源。
2、同时允许供应商现场送达(即交即走)的方式,在投标截至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市越**鉴****宾馆(**市****服务中心南入口对面)。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等均可不参加开标会议。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取消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向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告知其联系方式,以备询标等事宜。
4、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对开标现场原件核验不作要求,采购人有权在评标结束后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原件核验。供应商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十一、采购公告及更正公告发布网址:****政府网站公共**交易版块:http://www.****.cn。更正公告****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采购公告页面中下载。
十二、采购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三、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公告中的资格条件、报名时间设定等不符合有关规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的数据电文形式(不接受扫描件、复印件或图片)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其他内容的质疑及投诉需在报名之后提出,否则不予受理。)质疑受理地点:****(**市越**鉴****宾馆(**市****服务中心南入口对面));联系人:滕先生;联系电话:180****8082;数据电文接收邮箱:****@qq.com。质疑书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七章。
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受理地点:****监察室;联系电话:0575-****0596。
十三、联系方式:
1. 采购人:****,联系人:俞老师,联系电话:0575-****8288。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滕先生,联系电话:180****8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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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