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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事务中心 | 发文日期: | 2024-07-02 |
名称: | **市**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资格终审结果公示(第一百四十六次) | ||
文号 : |
2024-07-02 |
二○二四年七月二日,****,在****事务中心七楼,组织****事务中心、******局相关负责人根据根据永政发〔2019〕4号文件对111地块项目95名申请人员的安置资格进行了终审审核,现将会议审议结果公示如下:
通过人员名单(58人)。经审查,下列申请人符合安置政策规定,确认其安置资格,经公示后,若无异议,给予安置。
一、111地块项目( 58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9〕4号文件货币补偿安置28万/人
1、熊和英户1人:熊和英
2、熊青春户2人:熊青春、谭艳荣
3、熊卫林户5人:熊卫林、胡华、熊凌萱、熊凌溪、熊凌辰
4、熊宏纯户2人:熊宏纯、杨翠英
5、熊元清户2人:熊元清、熊杰
6、熊宏良户2人:熊宏良、朱**
7、熊运和户6人:熊运和、周禾妹、熊忠元、罗琳、熊娟、钟芯玥
8、黄下玲户5人:黄下玲、熊兰兰、陈雅轩、谢雨琴、谢雨婷
9、熊忠伟户4人:熊忠伟、钱百花、熊思佳、熊宇豪
10、熊忠宾户4人:熊忠宾、严小芳、熊思宇、熊诗涵
11、陈爱艳户5人:陈爱艳、熊小龙、熊娟娟、罗倩、罗雅婷
12、匡炳元户4人:匡炳元、谭党秀、匡玲玲、周苌鸿
13、匡冬林户4人:匡冬林、李洁、匡子涵、匡子心
14、匡守龙户3人:匡守龙、刘少姣、匡金文
15、匡春元户5人:匡春元、曾华云、匡宝国、匡爱玲、王子晴
16、熊陵郡户4人:熊陵郡、曾艳萍、熊振宇、熊静
待定人员名单( 29人)
一、111地块项目(29人)
1、朱龙林户1人:朱龙林(资料不全)
2、熊宏峰户2人:熊宏峰、唐小云(进一步核实)
3、熊月生户2人:熊月生、张玉娥(进一步核实)
4、冯春玉户3人:冯春玉、熊忠燕、熊忠誉(进一步调查核实)
5、熊花智户3人:熊花智、陈月娥、熊四军(进一步调查核实)
6、熊宏云户1人:熊宏云(进一步调查核实)
7、熊翠玲户5人:熊翠玲、熊伟、李琴、熊思语、熊煜宁(进一步调查核实)
8、陈爱艳户1人:钟小黑(资料不全)
9、匡炳元户3人:匡晓玲、穆锦妍、穆锦程(资料不全)
10、匡春元户4人:匡满英、曾语晨、曾梓宸、曾翊宸(资料不全)
11、熊建国户4人:熊建国、王红梅、熊侦、熊莉(进一步调查核实)
不通过人员名单( 8人)
一、111地块项目( 8人)
1、熊宏良户3人:熊慧勇、路璐、熊元媛(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2、熊丽娟户3人:熊丽娟、文天祥、文馨恬(搭车安置)
3、匡炳元户1人:周思依(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4、刘金妹户1人:刘金妹(已安置到位)
欢迎广大群众反映和举报拟安置人员的有关情况及问题。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网络举报或到受理举报地当面举报。为便于了解情况,请举报人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串联诬告。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公示期: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8日
受理举报时间: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8日
受理举报单位:****
受理地点:******事务中心
受理举报电话:周0746-****293
受理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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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