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区新妙片区农村移民安置区供水提升工程已由**市****委员会以涪发改委发〔2024〕195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三峡后续工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区新妙镇十字村、鹅岭村、游江村、**村、德新村、**村等。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水厂扩建至15000m3/d,厂区主要**集成式一体化净水设备1套,日处理能力10000m3/d,污泥池1座,350m3**池1座,反冲洗泵房1座、集成设备间1座。****水厂**550m3**池1座。**引水管道9.62km,采用D355.6(壁厚5.4~8mm)Q235焊接钢管;**输水管道16.71km,采用D406.4(壁厚5.6~8.8mm)Q235焊接钢管;整改配水管道总长111.30km,其中采用Q235焊接钢管15.61km,管径D26.9~D219.1(壁厚3.2~4mm),采用PE100级管道95.69km,dn20~dn125,1.25MPa~2.0MPa。管道均采用埋地敷设型式。****泵站2座,**40m3调节池1座,减压池(2m3~12m3)17座。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4718.57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3550万元
2.4 招标范围:**区新妙片区农村移民安置区供水提升工程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工程项目的所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73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 24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杨老师 | 联系人: | 冉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38****6657 | 联系电话: | 023-****0589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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