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所管理2个场站生态环保综合评价服务
发布时间:2024-07-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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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公司所管理2个场站生态环保综合评价服务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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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公司生态环保综合评价管理细则》(中国华电安环制〔2023〕63号)第九条规定:“****(电力、煤炭产业)、******认证中心****集团公司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技术支撑和服务单位,****公司提出环保评价标准,可作为第三方评价单位承担企业环保评价服务工作。”同时根据《关于开展水风光电和科工产业生态环保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中国华电安环函〔2022〕25号)中针对风光电环保查评要求,以及《****集团有限公司水风光电企业生态环保综合评价实施方案》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公司系统各相关单位应原则上委托华电电科院作为环保查评的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生态环保综合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要求,****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中关于单一来源适用的情形,现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委托****开展********公司所管理2个场站生态环保综合评价服务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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