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学综合楼(高中部)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改革局
关于****教学综合楼(高中部)项目建议书
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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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校《关于要求审批****教学综合楼(高中部)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学校办学条件,扩大办学规模,合理配置教育教学**,提高教育质量,经研究,原则同意****教学综合楼(高中部)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教学综合楼(高中部)。
二、项目单位:****。
三、建设地点:**县南诏镇澹园街澹园路(****校园内)。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拟建教学综合楼(高中部)一栋,建筑面积约2825.60平方米,配套场地平整、综合管线、广场道路等室外工程。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1749.62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申请国债及上级补助。
六、建设期限:12个月。
七、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招标事项:根据《**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项目单位决定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重要设备、材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未达到必须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按照《****委员会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有关规定执行。请项目单位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九、项目涉及规划、公共安全、环保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中提出的各项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控制和化解社会不稳定风险。
十一、****政府投资项目,应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我局审批。 十二、原诏发改审〔2024〕9号文予以作废。
****改革局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