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心2024年采购**校区食堂家具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13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7-04 09:30:00,更正为:2024-07-18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7-04 09:30:00,更正为:2024-07-18 09:30:00。
1.采购文件 第四章 评标 三、评审程序 3.详细评审 由原来的“采购包1(********中心2024年采购**校区食堂家具项目):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商务部分 | 同类项目业绩 (3.0分) | 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以投标人名义独立承接的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多得3分。 【注: ①提供项目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提供买方(甲方)盖章的免招标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以及完工后30天以内(即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后30天内)的具有CMA标志的合格室内环境检测报告,所有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②合同签订时间须在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内,否则不得分; ③若合同中未列实施内容的,还需提供合同买方(甲方)盖公章出具针对相应合同实施内容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④若多个项目合同为同一买方(甲方)单位的,只计算为一个项目证明材料计算得分; ⑤如提供的材料有欠缺、模糊或不符合要求等,均视为无效材料不得分】 |
”,更正为: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商务部分 | 同类项目业绩 (3.0分) | 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以投标人名义独立承接的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多得3分。 【注: ①提供项目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提供买方(甲方)盖章的免招标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所有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②合同签订时间须在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内,否则不得分; ③若合同中未列实施内容的,还需提供合同买方(甲方)盖公章出具针对相应合同实施内容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④若多个项目合同为同一买方(甲方)单位的,只计算为一个项目证明材料计算得分; ⑤如提供的材料有欠缺、模糊或不符合要求等,均视为无效材料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02日
无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城外环西路230号
联系方式:020-****1573
名 称:****
地 址:**市**区环**路316号金鹰大厦13楼
联系方式:020-****7060
项目联系人:岑工、郑工、黄工
电 话:020-****7060
****
2024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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