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
项目名称:****集约送达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集约送达服务
数量:1
单位:项
预算金额:550000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近年来,****法院办案量始终高位运行并呈持续增长态势,为完成送达所花时间越来越多,留给法官对案件进行实体处理的时间越来越少,****法院办案的速度。而日益突出的“案多人少”矛盾,****法院审判工作的一个突出难题,法院在实施送达行为时,不得不同时面对内外两大难处,对外:当事人难找;对内:人员少,时限紧,正是这内外并存的两大因素,共同引发送达难这一突出问题,严重制约了办案效率和司法服务质量的提升。为切实解决送达难题,****法院的相关要求,****法院的经验做法,经采购人研究决定,拟采购集约送达服务工作。****法院各类裁判文书,诉讼文书的邮寄送达、延伸服务。55万元/年,服务期3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法院****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交由国家邮政机构(****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国邮政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专营的目的是保障国家安全和通讯秘密,保护个人隐私;第五十五条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机关公文。
根据国家邮政局《****机关公文寄递管理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局监传[2017]22号文件)规定:国家机关包括****民主党派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事业单位。
****机关基于公务活动而制作的具有特定文体和格式,****机关公章的书面材料,****机关公文。人民法院制作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判决书、****机关公文类别,按规定应由邮政企业寄递。
2018年5月23日,****法院下发《****法院司法送达一体化平台EMS功能试运行的通知》,****法院****法院司法送达一体化平台EMS功能,过程性打印、封装全部由EMS驻点服务人员完成。
中国邮政****公司(简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EMS****公司****公司,主要经营国际、国内EMS特快专递业务。有着成熟的寄递网络及查询回执系统,****公司无法具备的,****公司均非邮政企业,因此符合我院司法文书速递业务条件仅****。
按照《****政府采购法》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论证小组建议本项目使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从****处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雨**路500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7月03日 至 /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常鹏
联系地址:**市雨**路222号
联系电话:****130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市****管理局市场监督科
联系地址:**市**区印**路2009号汇通大厦主楼7楼
联系电话:0555-****185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