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三工厂新车型设备导入建设项目首期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2638852 | 建设单位法人:高锐 |
黄高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区 |
**市**区新塘镇沙浦荔新十一路2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三工厂新车型设备导入建设项目首期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61-C361-汽车整车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区新塘镇沙埔荔新十一路2号 |
经度:113.64371 纬度: 23.17414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2-15 |
穗环管影(增)〔2023〕2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4********54166XH001Q |
2024-05-0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350 |
11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54166X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4********54166XH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1MA5CUQR2XU | 竣工时间:2024-03-20 |
2024-05-09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7-08 |
2024-06-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0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xmgs-show-1200.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技术改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全厂年产乘用车62万辆,其中三线焊装车间设计激光焊接组装乘用车6万台/年,树脂P2车间设计生产仪表板35.5万件/年 | 实际建设情况:全厂年产乘用车62万辆,其中三线焊装车间设计激光焊接组装乘用车6万台/年,树脂P2车间设计生产仪表板35.5万件/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新车型发动机舱盖使用铝材替换旧车型的钢材,冲压产能不变。依托现有项目冲压生产线(E线、G线)进行铝材冲压生产,使用现有的铝材返修区进行铝材返修; (2)新车型车辆顶盖流水槽焊接工艺从点焊改为激光焊,焊接工艺产能不变,增加一条激光焊接自动线,实现激光焊、滚边的新工艺导入; (3)新车型(年产量约为6万辆,另外25万辆乘用车为旧车型)发动机舱盖改用铝材,为了可在同一个磷化槽中处理钢材、铝材车身,前处理工序新增1套铝促进剂补给系统往前处理磷化槽添加铝促进剂; (4)树脂P1车间承担二线、三线年产62万辆份乘用车保险杠、仪表板等树脂部件的注塑成型、喷涂工作。注塑成型设备主要包括一台真空机、**注塑机;二线、三线35.5万件仪表板注塑、真空工艺转移至P2车间,注塑成型设备中,一台注塑机调往P2车间; (5)树脂P2空置车间新增2台真空机、2台注塑机(其中一台由P1车间调往),负责二线、三线35.5万件仪表板注塑成型生产(包括真空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1)新车型发动机舱盖使用铝材替换旧车型的钢材,冲压产能不变。依托现有项目冲压生产线(E线)进行铝材冲压生产,使用现有的铝材返修区进行铝材返修,不需要依托G线; (2)新车型车辆顶盖流水槽焊接工艺从点焊改为激光焊,焊接工艺产能不变,增加一条激光焊接自动线,实现激光焊、滚边的新工艺导入; (3)新车型(年产量约为6万辆,另外25万辆乘用车为旧车型)发动机舱盖改用铝材,为了可在同一个磷化槽中处理钢材、铝材车身,前处理工序新增1套铝促进剂补给系统往前处理磷化槽添加铝促进剂; (4)树脂P1车间中二线、三线35.5万件仪表板注塑、真空工艺转移至P2车间,其中注塑机暂未调往P2车间,注塑成型设备仍为一台真空机、**注塑机; (5)树脂P2车间新增2台真空机、1台注塑机,负责二线、三线35.5万件仪表板注塑成型生产(包括真空工艺),P1车间的注塑机暂未调往P2车间。 |
(1)冲压车间依托现有项目冲压生产线E线,不需要依托G线,不增加污染物。 (2)原审批项目树脂P2车间新增2台注塑机,其中1台由P1车间调往;目前树脂P1车间的1台注塑机暂未调往P2车间,P2车间实际运行1台注塑机,因此树脂P1车间的注塑机不列入本次验收范围;总体项目注塑机数量不变,不增加污染物。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水:由于三线磷化槽添加铝促进剂使废水增加氟化物污染物,****处理站除镍处理工艺混凝反应池增加烧碱、氯化钙药剂的投入,以去除氟化物污染物。除新增加药设施外,****处理站处理能力及构建筑物; (2)废气:合成树脂P2车间注塑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7米高排气筒(DA132)排放;新增激光焊接自动线焊接烟尘、打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新增一个15米高排气筒DA131排放;焊装车间铝材返修区粉尘废气经吸孔振荡器+防爆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冲压车间铝材返修区粉尘废气经湿式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3)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有废铝材、废原料包装袋、磷化渣、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表面处理污泥、湿式除尘器废水污泥、塑料边角料、塑料次品、皮膜边角料、仪表板次品、废活性炭新增,一般固废交由有一般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固废暂存场所不变。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由于三线磷化槽添加铝促进剂使废水增加氟化物污染物,****处理站除镍处理工艺混凝反应池增加烧碱、氯化钙药剂的投入,以去除氟化物污染物。除新增加药设施外,****处理站处理能力及构建筑物; (2)废气:合成树脂P2车间注塑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7米高排气筒(DA132)排放;新增激光焊接自动线焊接烟尘、打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新增一个15米高排气筒DA131排放;焊装车间铝材返修区粉尘废气经吸孔振荡器+防爆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冲压车间铝材返修区粉尘废气经湿式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3)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有废铝材、废原料包装袋、磷化渣、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表面处理污泥、湿式除尘器废水污泥、塑料边角料、塑料次品、皮膜边角料、仪表板次品、废活性炭新增,一般固废交由有一般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固废暂存场所不变。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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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2 | 0 | 0 | 0 | 0 | 3.942 | 0 | / |
24.6 | 0 | 0 | 0 | 0 | 24.6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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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054 | 0.327 | 612.61 | 0 | 0 | 612.381 | 0.327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处理站 | 二线废水回用水口(冲厕、绿化用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 18920-2020)冲厕、城市绿化用水标准限值的较严值;二线废水回用水口(工业用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19923-2005)表1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洗涤用水、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较严者标准限值要求;二线绿化用水COD执行二线环评报告提出的50mg/L。 | ****处理站处理规模为2286m3/d,本项目湿式除尘****处理站处理后,回用至厂区冲厕、绿化、工业生产,不外排。 | 二线废水回用水口(冲厕、绿化用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 18920-2020)冲厕、城市绿化用水标准限值的较严值;二线废水回用水口(工业用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19923-2005)表1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洗涤用水、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较严者标准限值要求;二线绿化用水COD满足二线环评报告提出的50mg/L。 | |
2 | ****处理站 | 三线废水回用水口(冲厕、绿化用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 18920-2020)冲厕、城市绿化用水标准限值的较严值;三线废水回用水口(工业用水)《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19923-2005)表1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洗涤用水、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较严者标准限值要求;总镍、氟化物执行**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1珠三角排放标准限要求;三线绿化用水COD执行三线环评报告提出的15 mg/L。 | ****处理站处理规模为2500m3/d,项目磷****处理站处理后,回用至厂区冲厕、绿化、工业生产,不外排。 | 三线废水回用水口(冲厕、绿化用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 18920-2020)冲厕、城市绿化用水标准限值的较严值;三线废水回用水口(工业用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19923-2005)表1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洗涤用水、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较严者标准限值要求;总镍、氟化物达到**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1珠三角排放标准限要求;三线绿化用水COD满足三线环评报告提出的15 mg/L。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布袋除尘器 | 颗粒物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 | 项目激光焊接、打磨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131排放 | 三线焊装车间排气筒DA131中处理后的颗粒物满足**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 | |
2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50%要求 | 注塑、预加热、真空成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7m排气筒DA132排放 | 树脂P2车间排气筒DA132中处理后的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50%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隔声、减振等 |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 隔声、减振等 | 项目厂界外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①依托现有项目一般固废仓库,统一收集后交由有一般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处置; ②依托现有项目危险废物仓库,磷化渣、表面处理污泥、湿式除尘器废水污泥属于危险废物,统一收集暂存于危废间中,并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置。 | ①依托现有项目一般固废仓库,统一收集后交由有一般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处置; ②依托现有项目危险废物仓库,磷化渣、表面处理污泥、湿式除尘器废水污泥属于危险废物,统一收集暂存于危废间中,并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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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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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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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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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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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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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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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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