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三)(童坊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省**市**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三)(童坊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递交时间:2024-07-02 15:34
****001Z02 |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乙级自然**部门(或国土**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2024-07-09 08:30:00 |
90天 |
详见招标文件 |
70,000元 人民币 |
3,636,762元 人民币 |
简易评标法 |
2024-07-09 08:30:00 |
**交易厅3 |
详见招标文件 |
资格后审 |
否 |
0001-01-01 00:00:00 |
暂无 |
**省**市**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三)(童坊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答疑纪要1) 招标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就“**省**市**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三)(童坊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十一、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进行答疑修改如下: 十一、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 我单位在 (招标项目名称) 中标后,若出现下列情形的,愿意无条件地接受你方作出的以下处理: a、工程开工前,我方根据国家、地方、行业及设计等相关规定配备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拥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以确保施工人员满足项目要求,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投标人责任; b、除不可抗力外,我方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你方交纳 万元违约金;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向你方交纳 万元违约金。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 注: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本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组成之一,如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抵触以本答疑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4年7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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