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7月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批复的公告
关于2024年7月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批复的公告
索 引 号: ****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7-03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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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7-0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2日我局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3日-2024年7月17日(10个工作日)。
一、2024年7月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批复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形式 | 审批文号及批复下载 | 审批时间 |
1 | **** | 新盛101井站-新盛206井站集输管线工程 | **市**区新盛镇 | 报告书 | 2024/7/2 | |
2 | **** | 江沙104HF井站-江沙103HF井站集输管线复线工程 | **市**县**镇 | 报告书 | 2024/7/2 | |
3 | 中国****公司****公司****中心 | 新301站增供**中民建设工程 | **市**区德新镇 | 报告书 | 2024/7/2 | |
4 | **** | 丰谷113井地面建设工程 | **市**区新盛镇 | 报告书 | 2024/7/2 | |
5 | **赛****公司 | 生物技术生产水溶性葡****实验室项目 | ****开发区城南工业园**大道188号 | 报告表 | 2024/7/2 |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60****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8-****553
通讯地址:**市松花**路8****中心
邮 编:618000
****环境局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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