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发布日期 | 2024-06-20 15:42 | 来 源 | ****环境局 |
内容概述 | ****:你单位报送的《****锅炉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建设项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经我局对该《报告表》进行审查和集体审议后,批复如下:一、项目位于******园区集财南路6号****动力中心锅炉房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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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送的《****锅炉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建设项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经我局对该《报告表》进行审查和集体审议后,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园区集财南路6号****动力中心锅炉房内。锅炉房现有2台(1#锅炉、2#锅炉)20t/h燃气锅炉,为厂区生产提供蒸汽,采暖季办公区供暖。项目计划停用一台20t燃气锅炉(1#锅炉),新增1台16t/h(4×4t/h)模块燃气锅炉,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和储运工程等。项目总投资3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
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和法定规划,在全面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和运行。
二、在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做好扬尘、噪声等污染防控,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扰民。对施工废水、固体废物等规范处置,全面、及时落实施工期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所提出的各项要求进行治理。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浓水,****处理厂处理后,****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锅炉废气通过低氮燃烧+15m排气筒排放,要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中相关限值要求。
(四)强化声环境保护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室内布置、基础减振等措施,项目东、南、西厂界噪声要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3096-2008)中的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北厂界噪声要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声环境保护目标点噪声要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废弃的离子交换树脂为一般固废,由厂家回收。
三、该项目在建设中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运营期要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当地重污染天气期间的应急减排和管控措施。
(一)该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采用的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在项目开工前、建设过程中、建成后分阶段向社会公开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市生态****支队**大队负责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
(四)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项目建成后,应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及时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工作,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该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如涉及规划、土地利用、建设、水务、消防、安全等问题,按相关部门规定和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