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院修建健身跑道及散水工程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的委托,就****后院修建健身跑道及散水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后院修建健身跑道及散水工程项目
1.2采购编号:****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97678.6元
1.5采购需求内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等全部内容。
1.6工期:25天
1.7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1.8保修期限:执行国家规定。
1.9项目地点:****后院
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书;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员工并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提供劳动合同和近6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2.3.2资格要求的其他规定
(1)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参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参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盖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性合规性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获取磋商文件
3.1时间:2024年07月03日—2024年07月0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3.2地点:****(**市高新区华强新天地12号楼5层)。
3.4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的材料:
3.4.1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有效的社保证明;
3.4.2非单位负责人(非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附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有效的社保证明);
3.4.3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3.5 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4.1时间:2024年07月15日09时30分(**时间)。
4.2地点:****(**市高新区华强新天地12号楼5层)。
5.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
本项目在《》上公开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概不负责)。
6.联系方式
6.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 **省****关区韩陵乡
联系人: 张丽
联系方式:135****2622
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高新区华强新天地12号楼5层
联系人:郭艳霞
联系方式:139****8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