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塔发射系统代维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彩塔发射系统代维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彩塔发射系统代维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区**市**区彩塔街1号
中标(成交)金额:1,980,000(元)
评审报价:****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彩塔发射系统代维服务
服务类
名称:彩塔发射系统代维服务(C****9900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服务范围:为采购人维护包括调频发射机、数字电视发射机及附属设备(包括光端接收机、多工器及开关板、信源设备、监控设备、供电和天馈线系统等),并保证设备及配套设施达到安装验收时的指标或部颁甲级标准。
服务要求:1.价值10, 000元以上的发射机大型器件及附属设备的损坏维修或更换由采购人承担,其他周边设备的更新升级由供应商负责出资维修或更换,但维修或更换所需费用应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2.妥善保管采购人设备并进行日常管理如清扫除尘,保证设备的供电。(对于因电力部门临时停电、检修或其它非供应商原因导致的电源供应中断情况除外) 3.因不可抗力及供应商的上级主管部门批示而引发的停播,供应商免责,应按代维费总价折算到天退还停播期间的费用,同时对于供应商的上级主管部门批示引发停播的,供应商应当提前书面通知采购人。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1.每天每套节目播出时间严格按约定的节目播出时间表播出。广播节目每月最后一个周二13:30--16:30为设备检修时间,每月16日0:35--4:00为变电所停电检修时间。电视节目每周二13:30--16:30为设备检修时间。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按照采购人要求播出的,必须至少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采购人,得到采购人的书面许可,否则视为供应商漏播。 2.有关安全播出****广播电视局相关规定。 3.如采购人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切换备份设备,非重大故障供应商应在48小时内进行故障排除,保证采购人的设备正常运行,重大故障供应商及时通知并响应采购人。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智刚、张强、李守波、王美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彩塔发射系统代维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青年大街296号
联系方式:024-****9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联系方式:024-****00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天竹
电 话:024-****6230
十、附件
采购文件:彩塔发射系统代维服务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