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2823-2024-00381
三、项目名称
2024年**县文化旅游宣传营销服务采购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县信陵镇**路37号
中标(成交)金额:294.750000(万元)
综合评分法:89.80(分)
服务类 |
名称:品牌建设宣传推广及宣传活动 服务范围:采购清单及服务内容(详见附件,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服务要求:采购清单及服务内容(详见附件,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服务时间:在2024年12月28日之前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具体与采购人在合同中明确 。 服务标准:详见投标响应文件 |
五、评审小组成员
金伟(业主评委),曹干,李良美,胡宗菊,贾华兵(评委会主任)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05-29
2、评审地点:****评标室(**县信陵镇**大道122-1号)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委托代理合同中约定的计算标准收取,收费比例为100%
2、收费金额:2.44(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各投标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2.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体内容如下:2.1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中标(成交)的****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1)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国家关于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金融机构是指有意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额机构。2.2合同融资范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范围。2.3办理方式:(1)线上办理:****政府采购网点击右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然后通过双击地****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或输入http://122.****.42:9999/badong****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进行申请;(2)线下办理:****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银行进行线下办理。2.4政策依据:《****财政厅****分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级
地 址: **县信陵镇巫峡路1号
联系方式: 071****23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信陵镇**大道122-1号
联系方式: 153****44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婕
电 话:071****2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