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中心前广场提升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中心前广场提升工程。 2.1.2建设地点:**和谐大道。 2.1.3建设规模及内容:室外沥青混凝土道路、石材铺装、台阶、花池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1.4工期:60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合格。 2.1.6其他说明:(1)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2)提出异议渠道及方式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李露露150****2295;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0310-****009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2)被****建设厅(http://zfcxjst.****.cn/)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的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7-04 00:00:00 至 2024-07-10 00:00:00 (**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7-24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机构:**** |
**市**磁州镇和谐大道北侧**城小区商业88号 | 地址:**市**区华浩天际A座1407室 |
/ | 邮编:/ |
王先生 | 联系人:李露露 |
0310-****009 | 电话:150****2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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