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桂界)至**(下老)公路(**至**(**段))一期工****中心试验室№JL1 **(湘桂界)至**(下老)公路(**至**(**段))一期工****中心试验室№JL2 **(湘桂界)至**(下老)公路(**至**(**段))一期工****中心试验室№JL3 **(湘桂界)至**(下老)公路(**至**(**段))一期工****中心试验室№JC4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湘桂界)至**(下老)公路(**至**(**段))一期工程项目已由**壮族****委员会以《**壮族****委员会关于**(湘桂界)至**(下老)公路(**至**(**段))一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桂发改交通〔2023〕983号)文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广****运输厅以《广****运输厅关于**〔湘桂界)至**(下老)公路(**至**(**段)〕一期工程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桂交行审〔2024〕97 号)批复,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文件已经广****运输厅核备,现对该****中心试验室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施工监理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工程概况 **(湘桂界)至**(下老)公路(**至**(**段))是《**高速公路网规划(2018-2030)》中“1环12横13纵25联”中的“横2”线。东起湘桂省界,经恭城、**、**、**、罗城、**、**、至**(下老),接入“纵12”,是**自治区内重要的东西向高速公路,是连接湘西南、桂北高速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起于**市**县观音阁乡,与灌(阳)平(乐)高速相接,大致往西走向,经**县洞井乡,恭城县栗木镇(泉会村),**县大境乡、潮田乡、大圩镇,止于**绕城高速高新互通。本项目路线里程长度61.061公里(含长链28.231m)。全线共设桥梁17250.8m/36座(含互通区主线桥),其中特大桥6842m/5座,大桥10024.8m/27座,中桥384m/4座,涵洞42道,通道34道,桥梁占比28.25%。共设隧道12558.5m/8座,其中特长隧道4959m/1座,长隧道3949m/2座,中隧道3621.5m/5座,隧道比20.57%。全线桥隧比48.82%。全线设置互通立交7处;服务区2处、养护工区2处、匝道收费站5****收费站1****中心1处。主要工程数量以批复的施工图设计为准。 2.2 施工监理服务期 №JL1-№JL3监理标段:项目计划施工工期:2024年11月至2027年11月,共36个月。监理服务期60个月,中心试验室服务期60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2个月,施工阶段监理34个月,缺陷责任期及竣工验收阶段监理24个月。项目开工时间以监理下发开工令为准,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计算以项目实际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体进场时间及安排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湘桂界)至**(下老)公路(**至**(**段))一期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共分为3个标段,即№JL1、№JL2、№JL3监理标段,按一级监理机构设置。№JC4****中心试验室标段。 本次招标的**(湘桂界)至**(下老)公路(**至**(**段))一期工程项目施工监理№JL1、№JL2、№JL3监理标段服务内容包括工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安全监理、环保监理、水土保持监理、合同履约管理、信息资料管理、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监理服务,以及监理合同约定的其他监理服务。监理人应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范及现场情况负责试验检测管理工作,试验检测由试验检测服务单位具体实施,监理人不另设试验室。监理阶段为: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 标段划分和单位资质要求如下表:
备注:(1)№JL1、№JL3标段监理工作内容为对里程桩号(暂以初设图纸为划分依据,后续施工图图纸变动以结构物为划分标准)范围内包括主线、连接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隧道工程、路线交叉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房建工程、机电交安预埋件及预埋管线工程、交****服务区、停车区、收费站、****中心、养护工区、加油站、变电所、消防泵房、其他沿线设施等全部工程提供建设工程施工、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包括工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安全监理、环保监理、水土保持监理、合同履约管理、信息资料管理、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监理服务,以及监理合同约定的其他监理服务。 (2)№JL2标段监理工作另外包括全线范围内主线、连接线、互通、房建、服务区、停车区、收费站、****中心、养护工区、加油站、变电所、消防泵房、其他****设计所含全部工程的机电工程(监控、通信、照明、收费综合系统及隧道机电等全部工程及房建内的机电工程)提供建设工程施工、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包括工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安全监理、环保监理、水土保持监理、合同履约管理、信息资料管理、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监理服务,以及监理合同约定的其他监理服务。 (3)№JC4标段工作范围内包括: ① 设置中心试验室,承担合同约定里程范围内监理单位负责的工程原材料、结构物成品、半成品、工程实体的试验检测工作; ② 负责及代表委托人对工程质量进行试验抽检和取样送样工作以及其他检测工作并服从委托人的统一管理; ③ 合同约定的**隧专项试验检测工作; ④ 协助委托人开展试验检测管理工作,并参与质量管理工作; ⑤ 协助和提供试验检测技术咨询服务; ⑥负责代表委托人部分交竣工验收前试验检测的资料。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资格要求 (1****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JL1、№JL3标段****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3)№JL2标段****运输部公路工程甲****运输部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 (4)№JC4标段投标人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甲级资质,并取得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5)№JL1、№JL2、№JL3标段****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址:https://hwdms.****.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相符。 (6)№JC4标段投标人应进入“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s://www.****.cn/)”中的试验检测机构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相符。
注:“成功完成过”以项目通过交工验收为准,且要求项目交工验收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今。若提供的同一个业绩同时满足上述相应业绩项目要求的,视为同时满足相应业绩项目的要求。 3.3 本次№JL1、№JL3、№JC4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JL2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监理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1 家公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监理单位和1 家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监理单位组成,联合体****运输部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 3.4信用等级评价中被评为AA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其余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 3.5 №JL1、№JL2、№JL3标段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首先采用广****运输厅公布的最新年度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若尚无**最新年度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其信用****运输部公布的最新年度**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若既无**信用评价等级也无**信用评价等级,同时注册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无严重不良行为通报的投标人,其信用评价等级按 B 级对待。 3.6 №JC4标段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cn/)查询到的试验检测机构最新年度的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3.7与招标人及其相关股东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信用情况,若在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02日18时00分至2024年07月09日23时59分(**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使用账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办理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项目的图纸、技术资料等),逾期不能办理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电子化开标说明 | ||||||||||||||||||||||||||||||||||||||||||||||||||||||||||||||||||||||||||||||
5.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25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公告第5.2款递交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壮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3未取得**壮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数字证书(CA),具体登记方法请登录**壮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http://ggzy.****.cn/gxggzy/CAhrpt/CAlogin.html)。 5.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到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也可以登录**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用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其他: 5.5如使用**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点击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202.****.162:8072/BidOpening)使用个人CA数字证书签到,并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 5.6**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202.****.162:8072/BidOpening),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如首次登录**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请根据登录页面的帮助手册设置浏览器及安装网上开标直播插件。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 5.7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5.8 到**壮****交易中心现场的人员,需按中心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进场。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壮****交易中心网》(http://gxggzy.****.cn)、《广****运输厅网》(http://202.****.162:8081/TPFrame/ttp://jtt.****.cn)、《****》(http://www.****.cn)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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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