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产品质量要求: | 按企业内控标准QJ/DT06.3160-2021执行,化学成分要求:C(固定碳)≥98%、水分≤0.5%、Ti≤0.003%、N≤0.015%。粒度要求:1-5mm占比≥85%,其中<1mm占比≤15%。 | |
- | 产品验收方法: | 让步接收及商务处理 96%≤C<98%,按基价的1.5倍扣款; 0.5%<H2O≤0.8%,以H2O=0.5%为基准,每上升0.01%,合同价格下降0.1%; 0.015%<[N]≤0.04%,以[N]=0.015%为基准,每上升0.0001%,合同价格下降0.1%;[N]>0.04%按纯碳粉价格结算; 0.003% | |
- | 产品包装要求: | 吨袋包装,内衬防潮塑料膜,包装袋要坚固耐用,包装袋上须注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等标识,包装袋不回收,确保途中不受损,若损坏卖方免费调换。另外包装袋上必须注明数字流水号,以发货批次为单位进行编号。例如一批500吨,按每吨1件就是500件,包装袋外面标识的序列号就是从1—500#。以车为单位,进行连续编号,如500吨装10车辆,1号车1—50#,2号车51-100#,以此类推。数字流水号必须要使用油漆喷印,字迹清晰、端正,严禁出现遗漏号、重复号、涂改号等情况。流水号要在包装袋上部1/3位置处标识2个(正对方向各一个),以便于卸货时检查、核对(对于桶装物资,允许使用纸质标签)。如因没有编号或编号不规范等情况,不能办理入库手续、影响卸货的,买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发货前将送货信息以传真方式传送至买方。 保证编号清晰,并统一固定位置,必须使用喷涂,严禁手写 ,严禁涂改。对于因编号不清影响买方取样、卸货效率,以及正常生产秩序的,买方有进行相应处罚的权利。 | |
- | 运输方式: | 投标单位送货至需方仓库,费用由投标单位负责。 | |
- | 产品交(提)货日期: | 1、合同签订后按需方要求到货(合同签订日-2024年9月30日),买方新增的采购计划仍按本标书的条款以及价格执行;2、投标单位中标后,严格按照技术要求。若买方新增采购计划时间在合同履行期末期,交货截止日期则相应顺延;3、若投标单位对部分物代码的物资无法满足标书中要求的交货日期交货,请在投标时单独提出。 | |
- | 货款结算方法: | 1、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含材料费、制作费、运输费、包装费及13%增值税税金等其它所有费用,并开具全额13%增值税发票,一票结算,如开票时遇国家增值税税率调整政策,则含税价格也做相应调整。 2、货到验收合格,结算1个月内付款(六个月商业承兑汇票,买方不贴息) | |
- | 违约责任 | ①为保证合同履行,卖方同意交纳合同额的2%作为履约保证金,否则,卖方同意货款的2%作为履约保证金。②在履行过程中经买方检验发现以次充好、以少充多、弄虚作假等行为,扣减本批次货值20%作为补偿。③卖方须严格按合同交货数量交货(合同数量基数±5%)。在合同执行期间遇市场价格上涨或不变时,如卖方执行数量未达合同数量下限,以合同数量基数为标准(不考虑±5% 情况),对不足基数数量仍按本合同价格执行,并按“违约责任第4款”处理;如卖方执行数量超出合同数量上限,超出部分仍按本合同价格执行。在合同执行期间遇市场价格下跌时,如卖方执行数量超出合同数量上限,合同数量基数(不考虑±5%情况)按本合同价格结算,对超出基数数量按交货时市场价格结算;卖方执行数量不足合同数量下限的,按“违约责任第4款”处理。④如因卖方原因不能按期交货的,买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对未完成部分的合同量,如买方同意需继续履行的,如市场价格下跌,按交货期市场价格履行,如市场价格上涨或不变,按本合同价格履行;如无法确定价格变动情况的,交货价格按照本合同价格下降3%。并对延期交货部分作如下处理:在延期3天内交货不作处罚;延期 4~15天(含15天),根据实际延期天数,按延期交货部分合同金额0.5‰/天收取违约金;延期16~30天(含30天),根据实际延期天数,按延期交货部分合同金额1‰/天收取违约金;卖方超过合同期限30天以上(不含30天)仍未补足合同数量基数的,买方终止合同,并以合同数量基数(不考虑±5%情况)为标准,卖方将自愿承担未交部分违约金,买方有权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计算违约金:第一,卖方给予买方未交货值的5%作为违约金赔偿。第二,若市场价格上涨,卖方给予买方合同价差损失赔偿作为违约金赔偿,合同价差损失=卖方未执行合同总量×单价价差(单价价差为下个合同期限采购均价与本合同价格之间的差价)。⑤运输工具要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如由于防护措施不当造成货物积水及损失,由卖方承担。⑥如由于卖方原因不履行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影响生产造成损失的,由卖方补偿损失。 | |
- | 其他要求 | 本次招标需交纳投标总额的2%为投标信誉保证金,不交纳投标信誉保证金的没有投标资格(在本单位有欠款的供应商,可以以欠款形式抵值保证金,需出具公函证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信誉保证金待招标结束后立即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信誉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结束无异议后退还(不计利息);投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即为中标单位,如中标单位不签订合同或不按合同要求供货,投标信誉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买方经济损失。 1、各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投标时,请认真查看招标书内容及附件内的技术协议、技术要求等所有资料后再报价,一旦报价,即表明投标单位已确认了该标书所有条款及附件内所有内容,一切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2、投标单位之间进行串标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投标单位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并永久取消投标资格; 3、投标单位所供的产品必须是具有生产、制造该产品资质的单位所生产的合格品; 4、依据《采购平台在线招标收费规则》,本次招标将收取标书费200元; 5、投标信誉保证金、标书费请汇至: 名称 抚****公司 银行 ****银行**省**市**支行 账号 210********052504505 在用途注明清楚(以项目名称+标费(或保证金)格式)。 (标书费可开具发票,如需开具请平台附件添加电汇凭证和开票及邮寄信息WORD版) 标书费采取按年和按次数的两种收费方式,实行会员制,按年缴费的为年费会员,按次缴费的为非年费会员,全体权限和收费标准如下: 年费会员:从缴费日期开始计算,有效期为365天 收费标准及权限 会员类型 普通会员 高级会员 VIP会员 收费标准 1000 元/年 2000 元/年 3000 元/年 会员权限 单份标书最高投标金额 200 万元 1000 万元 不限制 招标信息短信推送 提供 提供 提供 九、其它条款: 在抚****公司的账面有应收账款的投标人,可出具“投标保证金划转函”以相当金额冲抵作为投标保证金。并把此证明随投标文件一同上传至投标报价页面附件。 招标负责人李明明:办公电话166****3307, 邮箱地址:****@fs-ss.com 投标保证金划转函 ****公司财务处: ****公司有应付账款大于 元, 月 日我****公司(招标编号 物资名称 )的采购投标,现委托 **特钢 财务处查实后,将本货款的 元划转为本次投标保证金。 委托单位(公章 或 财务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