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自治县马厂镇凡旗村等3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镇宁自治县马厂镇凡旗村等3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基本信息
中标候选人公示名单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
镇宁自治县马厂镇凡旗村等3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 ||
**** | 项目业主电话151****3045 | |
**** | 招标人电话151****3045 | |
**** |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166****0753 | |
2024-07-02 14:30:00 | 开标地点****(**省******广场2栋4楼) | |
人民币 ****460.58 元 | 公示期2024-07-03至2024-07-06 | |
总价 | 是否分项报价否 | |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1 | ****0221MAAK9H80XY | **** | ****318.44 元 | ****318.44 元 | 79.16 | 60 天 |
2 | 915********370442Q | ******公司 | ****610.69 元 | ****610.69 元 | 72.1 | 60 天 |
3 | 915********9850161 | **县******公司 | ****178.39 元 | ****178.39 元 | 70.16 | 60 天 |
项目负责人 | 吴仕斌 |
项目负责人 | 李爽 |
项目负责人 | 广松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 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 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机构:**** 投诉电话: 151****3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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