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下简称“采购人”)****基地一期项目委托代建服务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1、采购项目名称:****基地一期项目委托代建服务
2、采购项目编号:/
3、采购内容:****基地一期项目委托代建服务
4、需求说明:****基地一期项目(除民航工程及油管迁移工程)整体委托****代建。
5、拟实施采购时间:2024年7月
6、拟选用供应商:****
7、采用本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项目概况
****基地一期项目总建筑面积19.76万平方米,总投资18.66亿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国际货站、航材库、综合业务用房、飞行员宿舍、倒班用房及食堂、地下车库及人防工程等。项目建设用地内,深江铁路下穿综合保障设施和货运设施用地。本项目需与地下轨道交通同步建设,否则一旦轨道交通建成投入使用,按照《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管理办法》《**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本项目将无法再建设。
(二)涉铁工程释义
根据《铁路法》第二条规定“国家铁路运输企业行使法律、行政法规授予的行政管理职能“。****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国铁运输监〔2021〕31号)第二十二条规定:“非铁路运输企业和个人涉及铁路营业线施工,应当向铁路运输企业提出申请。未经审批、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未纳入计划的施工项目,严禁施工”。
根据《国铁集团关于加强涉铁工程管理的指导意见》(铁工电【2021】85号)以及《****集团有限公司地方涉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广铁科信发〔2021〕72号)的规定,涉铁工程指各类由地方(含非国铁企业)投资建设,施工过程中与铁路交叉、侵入铁路安全保护区、邻近或进入营业线等影响或可能影响铁路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工程,主要包括:......2.邻近铁路可能影响铁路安全的......基坑开挖等工程。3.其他可能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工程。本项目综合保障设施地下工程和铁路结构受力体系、基坑明挖、基坑支护等密不可分,形成坑中坑结构,施工作业相互制约。
根据《**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中心线两侧各五十米、****车站结构外沿线外侧起向外五十米的区域,一并纳入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的规定,本项目综合保障设施(综合业务用房、飞行员宿舍、倒班用房及食堂、地下车库及人防工程)及货运设施(货运站1及其辅助用房)均纳入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
(三)涉铁工程委托代建依据
依据《铁路法》****铁路局相关规定,根据《****集团有限公司地方涉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广铁科信发〔2021〕72 号)第五条规定:“……****集团相关要求,****公司采用代建模式对地方涉铁工程进行建设管理,特殊情况下不具备代建条件的,****公司履行决策程序后,可采用代管模式对其进行建设管理。”第十六条规定:“……在建铁路项目管理机构可负责在建铁路涉铁路工程的建设管理。”由于****为深江铁路项目管理机构,故****基地一期项目委托其代建。
综上,该项目满足《基本建设投资项目采购实施细则(试行)》(CSN-JJG-03-22-01A02)第5.4条单一来源“****政府主管部门明文指定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的”的适用条款,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8、公示说明
公示期: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8日
公示期内,对上述事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须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文件)发送至****@csair.com,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20-****2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