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资规告字〔2024〕19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县**产业园F-02-9地块、**县**产业园E-05-8地块、**县**产业园E-05-9地块三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交易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上述项目在竣工达产前,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不得转让;地块抵押金额不得高于出让总价(涉及县重大招商引资或已签订招商意向协议的项目可另行约定)。
具体情况详见《挂牌出让须知》。
二、地块竞买对象的资格要求:
1.以上地块竞买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上述相应产业要求的企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以上地块不接受联合申请。
2.申请竞买人资格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强县办”)初审。竞买申请人需在2024年7月26日前向强县办提交初审申请相关资料,进入挂牌报名期后,竞买申请人须于2024年8月1日前在网上交易系统中提交竞买申请,并上传报名相关资料(具体见《挂牌出让须知》)。网上交易管理员根据经强县办初审通过的《**县工业用地项目准入评审意见》,给予网上报名申请审核通过后,竞买申请人方可缴纳竞买保证金。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签订《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竞得入选人未通过审查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以上地块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管委会签订《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凭《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www.****.com)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本次地块挂牌时间: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8月5日10时。
资格初审资料网上提交时间:2024年7月23日。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8月1日16时。
资格初审完成时间:2024年8月1日16时。
八、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8月1日16时。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
十、联系方式
**** 0577-****5885
****交易中心 0577-****3022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0577-****2117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0577-****8103
****
2024年7月3日
数据.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