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由/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1项目名称:山绿集团3号库室外叉车充电间项目
1.2项目编号:****
1.3招标范围:3号库室外叉车充电间修建,详见招标文件。
1.4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5最高限价:94.90821万元。
1.6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完成施工及验收,并交付招标人正常使用。
1.7其他:/
2.1本次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有关部门依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
(7)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承诺仅承担本工程项目管理;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中级以上职称,五大员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
(9)投标人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2.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1时间:2024年7月3日17时30分到2024年7月8日17时30分
3.2地点:****(**市**区**路1号武咨大厦2楼)
3.3方式:现场获取。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获取招标文件:(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3)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4. 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5日14时30分,地点为****二楼会议室(**市**区**路1号武咨大厦2楼会议室)。
4.2开标时间为2024年7月25日14时30分,地点为****二楼会议室(**市**区**路1号武咨大厦2楼会议室)。
4.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供销**总社网站(https://gxs.****.cn/)、****网站(http://www.****.com/)、****官网(http://www.****.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名 称:****
地 址:**市东**区高桥五路66****集团
联系人:聂晨、黄甜
电 话:027-****0571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
地 址:**市**区**路1号武咨大厦2楼
联系人:杨冠男、程洋、管立传
电 话:131****5509
监督管理部门:中共****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