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治路绿化项目
(不见面开标)评标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民治路绿化项目
2、项目编号:****
3、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6月27日
4、变更公告发布日期:无
5、开标日期:2024年07月03日8时30分
6、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7、预算金额:****407.31元;最高限价:****407.31元
8、评标办法:最低价法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市)》。
二、资格审查
序号 |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 ||
1 | **** | ||
2 | ****公司 | ||
3 | 锦翔****公司 | ||
4 | **市****公司 | ||
5 | ******公司 | ||
6 | ****公司 |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未通过原因 | 招标文件相应条款 |
1 | 无 | 无 | 无 |
三、符合性审查
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雷同性分析及判**果:****公司与**市****公司CPU序号一致,其他硬件特征码(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均不一致,可以进入下步评审。其他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网卡MAC地址、CPU序号、硬盘序列号)均不相同,可以进行下一步评审。
序号 |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 | ||
1 | **** | ||
2 | ****公司 | ||
3 | **市****公司 | ||
4 | ******公司 | ||
5 | ****公司 | ||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未通过原因 | 招标文件相应条款 |
1 | 锦翔****公司 | 1、响应文件P6授权委托书所附为复印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2、响应文件四符合性审查证明材料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员未按照要求盖章,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1、谈判文件P37“审查中所涉及的证书及材料,均应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2、谈判文件P2314.1响应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谈判文件的要求。 |
四、评标结果排序:
序号 | 投标供应商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最终报价(元) | 企业类型 | 名次 |
1 | **** | ****592.51 | ****565.02 | 小型 | 1 |
2 | ****公司 | ****337.70 | ****022.24 | 小型 | 2 |
3 | **市****公司 | ****767.6 | ****679.11 | 小型 | 3 |
4 | ****公司 | ****353.23 | ****353.23 | 中型 | 4 |
5 | ******公司 | ****191.48 | ****191.48 | 中型 | 5 |
五、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或采购人授权确定成交人)情况
第一成交候选人:
成交候选人(成交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700MA40FPM630
地址:**省******政府原计生办院内3号
联系人:张博
联系方式:185****9296
成交金额:大写:叁佰贰拾壹万壹仟伍佰陆拾伍元零贰分
小写:****565.02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
成交候选人(成交人)名称:****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581MA3XAXEX66
地址:****政府东二楼
联系人:詹贵
联系方式:186****8255
成交金额:大写:叁佰贰拾肆万伍仟零贰拾贰元贰角肆分
小写:****022.24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
成交候选人(成交人)名称:**市****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783660X
地址:**市颍川街道行政南路76号
联系人:郭怡青
联系方式:159****6159
成交金额:大写:叁佰贰拾肆万陆仟陆佰柒拾玖元壹角壹分
小写:****679.11元
六、****小组确定成交人情况
(一)成交人名称:****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700MA40FPM630
(三)地址:**省******政府原计生办院内3号
(四)委托代理人:张博 联系方式:185****9296
(五)成交金额:小写:****565.02元
大写:叁佰贰拾壹万壹仟伍佰陆拾伍元零贰分
七、****小组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无。
八、****小组成员更换无。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行政南路76号
联系人:康凌霄
联系方式:138****82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信通国际D座403室
联系人:任熠
联系方式:0374-****199、130****8777
3.监督单位
名 称:****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374-****523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已质疑的供应商可以依法向财政部门提起书面投诉。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书面投诉将不予受理。
投诉受理部门:****政府****办公室
受理电话:0374-****523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市行政北路2****财政局1305房间
2024年07月03日
附件下载:****评标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