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规定,现对以下(货物、工程、服务)进行招投标采购,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一)采购项目:
1.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日常帮扶访视1397人,费用共20.955万元。每年访视1次。主要用于了解家庭状况、生活需求和关怀照料,提供定期访视。服务范围11个县(区)。
2.计划生育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重点人员帮扶访视420人,费用共19.026万元。每人每年访视共4次(其中包含计划生育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日常帮扶1次),一个季度一次。主要用于提供定期访视、紧急联系、生活需求和关怀照料等服务。服务范围11个县(区)。
(二)预算控制价:40万。
(三)服务要求: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开展定期访视。访视物品:一件牛奶、一桶食用油、一箱面条、一瓶洗衣液(每次访视物品价值不低于100元)。服务年限1年。
(四)服务成果及提交时限:访视后在帮扶花名册填写访视时间和帮扶内容,访视时要拍照,每季度完成服务后提交一次服务成果(帮扶花名册、图片等)给****人口监测家庭发展和妇幼健康科。
(五)付款方式:每两个季度验收一次服务成果,验收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付款50%,以此类推。
二、报价须知
(一)****卫生健康委询价小组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必须按要求注明服务承诺,电脑打印或用钢笔、碳素笔填写,不得更改,否则报价无效。
(二)此次采购邀请4家以上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价。
(三)报价表必须于2024年7月10日下午17****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和妇幼健康科,过期报价表均无效。
(四)供应商报价时,公司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须在报价****公司公章并将报价表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或拆封章。
(五)评标标准: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确定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六)付款方式及验收成果:按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七)报价包括运送、服务人员、采买物品及相关费用。
(八)未中标的报价单位或报价人不再另行通知。
三、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应提供以下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随报价表一起密封报送。
1.营业执照副本(包含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合同签订
成交单位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2日内到采购单位签订服务合同,按时间提供服务。如有违约行为,服务供应商将承担法律责任。具体违约条款和其它事宜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五、法律责任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六、报价表送达地点
(一)地址:**市**区**发展大厦4楼436室市卫生健康委人口监测家庭发展和妇幼健康科
(二)邮政编码:546300
(三)联系人:韦敏巧
(四)电话:0778-****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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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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