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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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4年7月2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编制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储存1.5万吨/年石蜡油、重油、燃料油、渣油等罐区建设项目 | **市**龙王庄镇张大庙村南1公里濮台**侧 | **** | ****在**市**龙王庄镇张大庙村南1公里濮台**侧建设储存1.5万吨/年石蜡油、重油、燃料油、渣油等罐区建设项目 | ******公司 | 1、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储罐大小呼吸废气、危废间废气。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经油气回收装置+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危废间废气引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简排放。应满足《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20)和《**市2021年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试行)》(通用行业A级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沤制农家肥,不外排。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废。固废应妥善处置。一般固废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为清罐油泥、废活性炭、隔油池污油。清罐油泥委托专业清洗单位进行清理,油泥直接由罐车拉走,不在厂区暂存;废活性炭危废间暂存,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隔油池污油经防渗桶收集加盖处理后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网络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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