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对中石化**市河坊街58号及佑圣观路9号租赁招商项目进行公开招商,现邀请合格申请人参加该项目。
一、招商内容
本项目招商内容为位于**市河坊街58号及佑圣观路9号房地产(及附属设施和相关资产)10年期租赁招商,包括:
(1)标的一:**市上**河坊街58号面积约8184.27㎡;
(2)标的二:**市上**佑圣观路9号面积约1607.64㎡。
项目招商详情如下:
1.项目名称:中石化**市河坊街58号及佑圣观路9号租赁招商项目(标的一、标的二)
2.租赁期:10年(120个月),起租日为完成租赁标的实际移交且免租期结束日的次日。
3.免租期:6个月,免租期不包含在租赁期限内。
4.年租金竞价起价(万元/年)
标的一:421.2万元/年(大写:肆佰贰拾壹万贰仟元每年);
标的二:76.87万元/年(大写:柒拾陆万捌仟柒佰元每年)。
注:申请人根据需求分别报价,可单独申请也可同时申请
在租赁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按“当年租金*0.5”支付第一租赁年度的租金;从起租日起第6个月届满之日起,以每6个月为一个缴租期,每个缴租期的租金按“当年租金*0.5”计算。
每个缴租期的租金应于上一个缴租期期末月份的15日之前支付。
5. 租金上浮机制: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每满3年上调一次,上调额度为前3年度的年租金标准的3%。
6. 招商代理费:招商代理费用由承租人支付,承租人与招商人签署《租赁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承租人需向招商代理人支付招商代理费用。
招商代理费=承租人申请报价(起始年租金)÷12,即相当于承租人申请报价(起始年租金)的一个月租金额度。
二、项目简介
1.项目概况:****将负责本次中石化**市河坊街58号及佑圣观路9号租赁招商项目的招商及管理工作,并作为招商人统一对外公开招商。本项目位于**市河坊街58号及佑圣观路9号,距离**约1.8公里,西侧临近中河中路,南侧紧邻**。区位位置较好,人流量较大,商业较繁华,交通便捷。
本项目招商范围包括两个标的,各标的房产简要情况如下:
1) 标的一:位于**市河坊街58号,为1-4层住宅裙楼,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人为中国****公司,证载房屋用途为非住宅,房屋结构为钢砼,证载建筑面积为8184.27平方米,可用地下停车位21个;项目楼上为住宅,裙楼及住宅均有独立出入口;原企业办公自用,现空置。企业内部无任何纠纷,已取得上级单位授权。
2) 标的二:位于**市佑圣观路9号,为1-3层独栋建筑,暂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建筑面积约为1727.64平方米(以上面积为招商人委托**省****公司实测,最终面积以实际为准),无停车位;****招待所,现空置,企业需自留约120㎡自用,计租面积约1607.64㎡。房屋实际所有权人为******公司,******公司已委托授权招商人代为招商。
注:本项目水、电、燃气、物业管理等与缴费相关事项均需承租人新设企业账户单独计算。
本项目招商价格与建筑面积不挂钩,建筑面积误差不影响本项目招商价格。
2.出租物业使用现状:标的一及标的二均为空置。
3.招商人名称:****。
4.经营限制:除KTV、各类会所、长租公寓、培训机构、医美、养老机构外凡是政策法规允许的业态均可经营,其中包括不限于:酒店、办公等,但均不得利用本项目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申请人在申请文件中应列明经营业态和用途,作为《租赁合同》中规定的租赁用途,未经招商人同意,不得变更。
5.是否允许装修改造:允许,装修改造方案及工程设计文件等需取得招商人的书面同意。
6.项目位置:项目位于**市上**河坊街58号,西侧临近中河中路,南侧紧邻**。
项目区位示意图
项目四至示意图
8.项目图片
河坊街58号
佑圣观路9号
三、报名事项
1.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 年 7 月 12 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时间)。
2.地点
现场报名或远程报名,现场报名地点为**市**区西大望路合生汇写字楼5层511。
3.报名条件
申请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受托人身份证明(如有)等有效文件,上述文件需加盖意向承租人公章。远程报名时请将相关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到联系人邮箱。
提交上述材料后可购买招商文件,购买时填写招商文件购买登记表。招商文件购买完成后视为报名成功。
报名的申请人名称需与申请保证金汇款账户名称、申请文件递交方名称一致,如不一致的需进行补充说明,且理由合理。
4.报名联系人
联系人:郑琳
电 话:185****1878
邮 箱:****@bjjhhn.com
5.招商文件出售事项
5.1招商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2****银行信息:
户 名:****
账 号:2000 0009 6612 0000 5188 765
开 户 行:**银行**支行
注:①汇款时请写备注“项目名称+购买招商文件”
②报名成功后,招商代理人将统一发送招商文件。
四、合格意向承租人资格条件
1.主体资格
1.1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依照中华人民**国法律成立并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有限合伙制企业等),若营业范围包括房屋租赁相关,需填写关于核心经营业务、后续经营业态及不针对本项目从事房屋租赁(转租)业务的承诺函(详见招商文件附件1);
1.2 遵守中华人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
1.3 参与本项目的不同申请人实际控制人不得为同一人,不同申请人不得存在控股、管理关系,联合体成员除外;
1.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不良经营记录。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cn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1.5 ****公司**中(如有),未出现过成交后弃标、因违约被解除合同或提前退出的行为。未因经营行为****公司声誉带来负面影响;
1.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上述1.1-1.5(1.3除外)要求。
2.财务实力
标的一: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2024年最新一期财务报表(需加盖申请人公章)净资产不低于 450 万元;
标的二: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2024年最新一期财务报表(需加盖申请人公章)净资产不低于 100 万元。
五、申请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 | 标的一:人民币85万元(大写人民币捌拾伍万元整); 标的二:人民币15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伍万元整) |
交纳时间及账户信息 | 意向申请人在2024年7月18日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无效申请予以否决。 指定账户信息: 户名:【****】 纳税人识别号:【913********5513340】 地址电话:【**市河坊街54号 0571-****8833】 开户行:【工行**新宫桥支行】 账号:【120********00049410】 请申请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申请项目的名称,同时填报“外部单位供应商主数据申请表”发送至招商人和招商代理人,“外部单位供应商主数据申请表”详见附件。 若申请人为联合体,由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交纳保证金。 |
交纳方式 | ****银行 |
保证金 处置方式 | (1)除前三名外的申请人(如不足三名,则参与评审的全部申请人)的申请保证金将在签约通知或评审结果通知发出后2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前三名申请人(除中选申请人外)的申请保证金在中选申请人与招商人签署《租赁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中选申请人的申请保证金在其与招商人签署《租赁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扣除应支付给招商人的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后无息退还,如申请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的,由中选申请人按照差额进行补足。 |
六、信息披露公告期及遴选活动安排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之日2024年7月3日起至报名截止之日2024年7月12日 |
评审方法及标准 | l 评审委员会将会按照标的分类依次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评审,评审顺序为:标的一、标的二; l 招商人将优先选择标的一、标的二整体承租人,具体详见招商文件第一册“7.5评分权重分配及评分规则”; l 资格审查及初步审查:招商人员按照招商文件的规定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委员会进行复核确认; l 综合评审:评审委员会将对申请人的商务实力、技术方案等两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并打分; l 评审委员会根据得分情况,推荐一至三位签约候选人并按综合评分从高到低标明排名顺序; l 若项目评审时有效递交申请文件并通过资格审查和初步审查的申请人多于一家,则对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并按照综合评审得分的高低确定签约候选人,排名第一的即为中选申请人。若通过资格审查和初步审查的申请人为一家,则本次招商终止。 |
综合评审主要内容 | 从企业商务实力、运营管理方案、装修改造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 |
招商代理人:****
日期:2024年7月3 日
附件:
中石化**市河坊街58号及佑圣观路9号租赁招商项目招商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