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2024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自7月3日起至7月31日止受理申报。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聚焦高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有组织科研和自主探索相结合,坚持以重**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鼓励开展跨学科综合研究,充分发挥**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促成一批体现**特色,具有学术创新、实践指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研究成果,不断提升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原创能力,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篇章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为建设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贡献**力量。
二、项目类别
本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分为重大专题项目、重大 揭榜挂帅 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自筹项目。
(一)重大专题项目。面向省内高等院校、****学院)、社科院等研究部门公开招标,设置4个选题,严格按选题进行申报。
(二)重大 揭榜挂帅 项目。****党校、高校和研究机构等部门公开招标,设置3个选题,鼓励多方联合成立项目攻坚组揭榜,多单位联合揭榜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省外申报者,研究团队必须联合省内相关社科研究领域团队。
(三)重点项目。在相关学科中拟定30个重点项目选题,申请人可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申报。
(四)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本次申报不设课题指南,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和研究专长,对照近年课题指南的导向、已立项课题和研究成果,着眼国家、全省需求和学科发展,从学科视角按照选题规范自主拟定题目申报,避免重复研究。基础研究要瞄准学科前沿,体现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研究要围绕我省经济社会文化建设发展中重**论问题和现实问题,体现时效性、针对性、操作性。课题名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一般不加副标题。
(五)自筹经费项目。按照上述要求执行。
三、申报要求
申请省社科规划项目,须通过责任单位进行申请,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和研究实力。
(二)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
(三)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同意承担信誉担保。
申请人在具备责任单位条件的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重大专题项目原则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重大 揭榜挂帅 项目原则上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青年项目申请人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现就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1.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其他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项目,在研国家级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课题组成员仅可参与1个项目,各项目课题组列入的研究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在研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含自筹经费)、新型智库项目以及其他省部级以上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新的项目,作为课题组成员仅可参与1个项目的申报。
3.申报中央各部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软科学研究等项目的负责人以及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
4.凡以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进行后续研究而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的,须在《**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和《**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论证活页》(以下简称《申请书》《活页》)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报新项目。
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
6.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新项目。
7.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报;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报,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站申报,全脱产博****工作站申报。
(四)申报人应按照《申请书》的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如获立项一律撤项,且5年内不得申报省级社科规划项目。
(五)申报项目《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六)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凡在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七)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研究期间不得擅自更改研究方向。
四、完成时限及资助经费
重大专题项目研究时限3年,资助经费30万元以内,按年度进行拨付。立项两年后进行中期检查评估,对研究进展顺利的持续拨付后续资助经费。对中期检查评估不合格的,视情给予责令整改,整改仍不合格做终止项目处理。
重大 揭榜挂帅 项目完成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每项资助经费8-12万元,具体资助金额以立项通知为准。
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完成时限为2年,重点项目每项资助4-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每项资助1-3万元,具体资助金额以立项通知为准。
自筹项目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五、具体事项
****党校****党校系统的申报,省社科院、省属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负责受理本单位项目申报,省社科规划办不直接受理上述单位的个人申报。
(二)各单位要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申请书》和《活页》填写内容,特别是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研究实力和必备的条件,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保证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没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三)报送材料:重大项目提交审查合格的《**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投标书》(2024年6月修订)1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论证活页》一式5份;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提交审查合格的《申请书》(2024年6月修订)1份,《活页》一式5份;本单位审核盖章的《申报汇总表》1份。
(四)项目申报所需的材料(包括《选题》《申请书》《课题活页》《申报汇总表》****社科联网站社科规划栏下载(网址:http://www.****.com/skgh/)。申请书采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论证活页夹于申请书中缝,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在项目申报书首页右上角项目序号栏按学科分类排序编号,报送省社科规划办。项目申报材料一经上报概不退还。
(五)申报自筹经费项目在项目申报书首页右上脚括弧内标注xxx单位自筹项目。
(六)申报自筹经费项目的责任单位,于7月15日前提交申报自筹项目的请示,请示要说明自筹经费情况和拟立项相关情况。
附件:1.2024年**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选题
2.2024年**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选题
3.**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投标书
4.**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论证活页
5.**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
6.**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论证活页
7.**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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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3日
(联系人:严伟功、王雪茹 电话: 0971-****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