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湖雾镇小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生产用房及辅助非生产用房基建项目澄清公告
**市****经济**社生产用房及辅助非生产用房基建项目澄清公告
信息时间:2024-07-03
**市****经济**社生产用房及辅助非生产用房基建项目
答疑公告修正书02
各投标人:
**市****经济**社生产用房及辅助非生产用房基建项目修正内容如下:
1、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中,增加以下内容:
“6、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费30000元整。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予以充分考虑该部分费用。”
2、原招标文件第52页《投标函》作废,以修正公告上传的附件为准。
**市****经济**社
****
**市******事务所(普通合伙)
2024年7月3日
附件: 投标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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