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平高速公路2024-2027年日常养护(含小水毁)项目补遗书(第01号):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渔平高速公路2024-2027年日常养护(含小水毁)项目(招标编号:****)有关事项补遗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2.2.4(1)条其他评分因素:业绩分中“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递交截止之日止,具有在已通车高速公路从事日常养护工程施工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以上的,每提供一项加2分,本项最多得10分。
注:(1)业绩证明以与高速公路建设业主、管理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及结算资料为依据,分包业绩不予承认。(2)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修改为:“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递交截止之日止,具有在已通车高速公路从事日常养护工程施工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以上的,每提供一项加2分,本项最多得10分。
注:(1)业绩证明以与高速公路建设业主、管理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及结算资料为依据,分包业绩不予承认。(2)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业绩金额以结算资料中的金额为准。”
二、因本项目为纸质标,本招标文件有涉及“投标人电子签章”或“盖单位电子章”的部分仅需加盖单位公章(不得采用单位电子章),有涉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的部分仅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三、本补遗书及附件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供投标人自行查阅和下载,由投标人自行打印成书面文件,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投标人。请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并及时查看下载相关附件,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行承担。
招标人:****、**渔平****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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