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茂名市茂南区袂花镇北斗小学新建工程”的 澄清公告
公告信息
**市****小学**工程 | ||
E440********031****1001 | ||
更正公告 |
公告内容
关于“**市****小学**工程”的 澄清公告
补充公告
关于“**市****小学**工程”的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市****小学**工程(项目编号:****)于2024年7月3****交易中心网、**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作出澄清,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1.2商务评分细则评分标准前附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企业类似业绩 | 12分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独立完成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的: 1、单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500 万元(或以上)的,每项得3分。 2、单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含)-2500万元(不含)的,每项得2分。 注:本项最多计算4个业绩,最高得12 分。①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不包括补充协议金额;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时间为准;②提供中标通知书(须以建****交易中心出具的公开招标项目为准)、合同协议书关键页、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
现澄清为: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企业类似业绩 | 12分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独立完成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的: 1、单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500 万元(或以上)的,每项得3分。 2、单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含)-2500万元(不含)的,每项得2分。 注:本项最多计算4个业绩,最高得12 分。①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不包括补充协议金额;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时间为准。②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
本澄清公告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如有与招标文件产生冲突或不一致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人:****
日期: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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