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恒诺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动物实验室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349664X | 建设单位法人:张建存 |
吴妍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市**区开源大道11号C4栋第九层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动物实验室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8-专业实验室、****基地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M7340-M7340-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省**市**区开源大道11号C4栋第九层 |
经度:113.4872 纬度: 23.19896 | ****机关:**市黄****管理局****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18 |
穗开审环评〔2024〕1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4********349664X001W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0 |
2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349664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开发区****公司 |
914********441951W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1MA9UUKXC74 | 竣工时间:2019-02-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5-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2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530djQBM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新增 SPF 级小鼠饲养量200只,常年存 栏量为40只, SPF 级大鼠饲养量300只,常年存栏量为60只, 年进行动物实验35次。扩建后年研发氯法拉滨、克拉屈滨225kg, 年饲养 SPF 级小鼠200只(常年存栏量为40只),饲养SPF 级 大鼠300只(常年存栏量为60只),年进行动物实验35次。项目年工作250天,每天8小时。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实验室,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SPF级小鼠和SPF级大鼠的饲养以及行为学考察实验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废水治理措施和要求 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在满足**省《水污染物 排放限值》(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的前提下,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萝岗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 2.清洗废水(笼具和饮水瓶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实验 服清洗废水、实验器材清洗废水)经消毒处理,应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萝岗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 3.灭菌锅废水、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属于清净下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废气治理措施和要求 厂区内 VOCs 应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表 C.1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应满足**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 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氨、 硫化氢、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中新改扩建项目厂界二级标准要求。 (三)噪声治理措施和要求 应对声源设备进行合理布设,同时采取隔声、降噪、防震等 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四)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和要求 1.废灯管、动物尸体、废实验耗材、废原料瓶等属《国家危 险废物名录》中的废物,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收集,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理。按时完成年度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暂存场应按照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 的要求进行设置。 2.废包装材料、滤芯及反渗透膜、动物排泄物及废垫料等属 于一般工业固废,应委托有相应经营****公司回收或处理。 3.办公生活垃圾应按环卫部门的规定实行分类收集和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已落实,清洗废水经新洁尔灭和消毒液消毒处理后和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萝岗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清净下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废气: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达到**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 值》 (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 硫化氢、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中新改扩建项目厂界二级标准要求。厂 区内 VOCs 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表 C.1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噪声:已对声源设备进行合理布设,同时采取隔声、降噪、防震等措施,经监测可知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废:已落实,废灯管、动物尸体、废实验耗材、废原料瓶等委托具有相应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理,废包装材料、滤芯及反渗透膜已委托有相应经营****公司回收或处理,动物排泄物及废垫料动物排泄物及废垫料****园区垃圾站统一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五)应设专职人员负责该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建立健全 环境管理制度,杜绝污染物超标排放;对物品在运输、存放、使用等全过程进行有效管理,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应对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妥善处置固体废物并承担监督责任,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六)应按《关于印发**省污染源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导则的通知》(粤环〔2008〕42号)要求设置排污口。 | 实际建设情况:已设专职人员负责该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建立健全 环境管理制度,杜绝污染物超标排放;对物品在运输、存放、使用等全过程进行有效管理,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应对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妥善处置固体废物并承担监督责任,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169 | 0 | 0 | 0 | 0.017 | 0.017 | |
0 | 0.0411 | 0 | 0 | 0 | 0.041 | 0.041 | |
0 | 0.0004 | 0 | 0 | 0 | 0 | 0 | |
0 | 0.0001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三级化粪池 |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三级化粪池 | 正常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加强实验室通风;气溶胶经生物安全柜收集过滤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标准;**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准》(GB37823—2019)中无组织排放; | 加强实验室通风;气溶胶经生物安全柜收集过滤 | 正常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声源设备进行合理布设,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声源设备进行合理布设,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 正常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1.废灯管、动物尸体、废实验耗材、废原料瓶等属《国家危 险废物名录》中的废物,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收集,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理。按时完成年度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暂存场应按照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 的要求进行设置。 2.废包装材料、滤芯及反渗透膜、动物排泄物及废垫料等属 于一般工业固废,应委托有相应经营****公司回收或处理。 3.办公生活垃圾应按环卫部门的规定实行分类收集和处理。 | 废灯管、动物尸体、废实验耗材、废原料瓶等已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理;废包装材料、滤芯及反渗透膜已委托有相应经营****公司回收或处理,动物排泄物及废垫料动物排泄物及废垫料****园区垃圾站统一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 |
2 |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滤芯及反渗透膜、动物排泄物及废垫料、废灯管、动物尸体、废实验耗材、废原料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材料、滤芯及反渗透膜交由**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动物排泄物及废垫料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废灯管、动物尸体、废实验耗材、废原料瓶集中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 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材料、滤芯及反渗透膜、动物排泄物及废垫料)、危险废物(废灯管、动物尸体、废实验耗材、废原料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一般工业固废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相关公告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