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武自然告字**** 号
| ****政府批准(武政文[2024]45号),****(以下简称挂牌人)决定公开挂牌出让 1 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附表) 二、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有未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价款和未履行出让合同相关条款记录或法律行政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挂牌方式及竞价办法 1、采取在“**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 竞买申请人登录“**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挂牌人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不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出让活动的时间 1.竞买申请的报名起始时间: 2024年7月5日 8时0分0秒 至 2024年8月2日 16时0分0秒 2.挂牌交易期限: 2024年7月25日 8时0分0秒 至 2024年8月5日 16时0分0秒
3.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4年8月2日 15时0分0秒
4.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只有登陆网上交易系统,在网上注册申请的单位和个人,方可参与网上挂牌交易。 2.本次挂牌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有意竞买人可至实地踏看,地形地貌以公告之日起至挂牌交易截止之日的现状为准);出让地块的地质钻探、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办理不动产权证和其他相关手续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3.成交地价款不含土地契税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有关税费,在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2024年9月4日前)缴清。竞得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期限支付土地出让金的,从约定期限期满次日起每日按欠缴款额的千分之一加收滞纳金,超过60日,经税务局催缴后仍不能支付成交地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具体详见《**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须知》。以上截止时间遇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则相应提前。 4.自土地出让金缴清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交付土地,****管委会负责交地,如未按时缴清出让金,则交地时间按滞纳金缴清之日起顺延。竞得人应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办理好相关建设手续后,方可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工业项目用地不得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不得建造商品住宅进行出售、出租,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比例≤7%。 5.竞得人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按照约定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扣除由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土地出让金的30%后,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 6.竞得人竞得“标准地”后,在与县自然**主管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委员会签订履约监管协议,明确“2+X”控制性指标、竣工验收、达产复核等事项,逾期或者拒绝签订履约监管协议的,取消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7.出让文件规定的地价款及竞买保证金均为人民币,竞得人不得以其他外汇支付。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成交后可抵作出让价款,作为签订和履行出让合同的定金。竞买未成交的,竞买保证金在本次公开出让活动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但不计利息。 8.竞买保证金请汇入以下账户: 户名:****交易中心****公司 ①****联社营业部,909********100****7292; ②****银行****公司**县支行,935********0930012; ③****银行****公司**支行,350********709188888; ④****公司**支行,000********56012。 9.出让地块的具体区位及有关事宜可向****权益利用股咨询,也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www.****.com)、****政府网(www.****.cn)和**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http://220.****.204/publicweb/PublicWeb_fjzpg/Main/Index)查询。 10.我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联系地址:**街道西环路21-4号 咨询电话: 0597-****082 联 系 人:潘女士、童先生 特此公告。 | **** 二〇二四 年 七 月 三 日
| 附 表 |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序号 宗地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平方米)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规划指标要求 开发利用履约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万元) 挂牌阶段加价最低幅度(万元) 拍卖阶段加价最低幅度(万元) 其它条件 备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1 | G2024-1 | ****园区 | 19999 | 工矿仓储用地(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面积 19999平方米、出让年限 50年); | 大于等于1.1且小于等于3 | 大于等于40% | 大于等于10%且小于等于20% | | 246 | 2 | 2 | | 根据《****园区H05-2-3地块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武自然资规设〔2024〕5号)规划要求,主要规划指标如下:①规划用地面积19998.7平方米;②出让用地面积19998.7㎡(约30亩);③土地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专用设备制造业);④1.1≤容积率<3.0;⑤21999㎡≤计容建筑面积<59996㎡;⑥10%≤绿地率≤20%;⑦建筑系数≥40%;⑧生产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比例≤7%;生产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计≤15%;⑨建筑限高≤20米。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