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都经运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大型户外广告位招租公告
****大型户外广告位招租公告
****于2024年7月3日对以下广告位进行现状租赁招租,现将现状租赁招租资产信息公告如下:
一、标的情况
序号 | 广告位名称 | 广告类型 | 画面尺寸 | 招租方式 | 租金单价(元/年) | 租赁期限(年) | 竞租保证金(元) |
1 | 内二环路与迎宾路节点(快铁站出口) | 双面翻LED彩屏 | 30m*5m*3 | 4个广告位整体出租,不接受分割租赁 | 321600 | 1 | 30000 |
2 | 天府大道与**大道交叉点2(双面) | 双面单立柱 | 18m*6m*2 | ||||
3 | 聚青路与IT大道节点 | 三面单立柱 | 18m*6m*3 | ||||
4 | 老S106线与新S106线Y字节点 | 双面翻LED彩屏 | 15m*5m*2 |
三、竞租人资格
(一)依法设立并存续、有良好的资信,无不良信用记录,具备支付和经营能力的企业法人。
(二)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竞租人需具备广告行业相关经营范围。
(四)竞租人须缴纳竞租保证金,金额3万元。竞租人中标后竞租保证金将转为租赁合同的履约保证金。未中标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的30日内无息退还。如竞标过程中违反招租方案规定或中标人未按招租方案确定的时间和要求签订租赁合同,则中标人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中标人须支付履约保证金3万元,租赁期满后双方结算完毕,中标人无违约前提下无息退还。
四、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遵循先支付后用的原则,每半年付一次租金。即中标人签订合同后7日内支付年租金的50%;起租之日起届满6个月前的15日内支付年租金的50%。租赁期间产生的电费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五、报名时间
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10日(5个工作日),报名人需提交齐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报名地址
****(**市彩虹大道南段1****中心1号楼4层403室)。
七、其他事项
中标人负责广告位的零星维修、画面制作、画面安装、画面维护及安全管理等工作。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28-****7316)
****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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