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托田窗饰铝业有限公司年产40万套门窗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2、工程变动信息项目性质
规模
生产工艺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其他
3、污染物排放量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依托工程
环保搬迁
区域削减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功能置换
其他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7、验收结论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322MA112LAD8P | 建设单位法人:李会生 |
魏井阳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经济开发区 |
****开发区飞地经济产业园 (万寿街道宋杖子村大坤兑沟组) |
****年产40万套门窗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36-木质家具制造;竹、藤家具制造;金属家具制造;塑料家具制造;其他家具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130-C2130-金属家具制造 |
建设地点: | ****经济开发区 ****开发区飞地经济产业园 (万寿街道宋杖子村大坤兑沟组) |
经度:119.617671 纬度: 41.442157 | ****机关:****开发区审批服务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11-23 |
朝建开审〔2021〕1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09-1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000 |
68.2 | 运营单位名称:**** |
****1322MA112LAD8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1382MA0YYG3T3B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1382MA0U337P8P | 竣工时间:2024-02-25 |
2024-02-26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2-29 |
2024-04-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0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 |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项目设计投资6400万元,环保投资总概算60.2万元,占地面积13333.3m2,建筑面积8000m2。年产10万套三层玻璃金属门、30万套三层玻璃金属窗。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环保投资68.2万元,占地面积13333.3m2,建筑面积8480m2。年产10万套三层玻璃金属门、30万套三层玻璃金属窗。 |
建筑面积增加,投资根据实际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原料进场后通过切割机下料,下料后进行冲孔,本次冲孔为冲注胶孔,冲孔后注入密封胶,注胶后再次冲孔,冲孔后安装倒角码,之后进行初步组装,组装后安装密封胶条,胶条安装后进行冲孔锯切,冲孔锯切后的位置可以安装护角及五金件;之后进行框扇平整,平整后的框扇安装中空玻璃,之后进行最终的组装,包装后即为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原料进场后通过切割机下料,下料后进行冲孔,本次冲孔为冲注胶孔,冲孔后注入密封胶,注胶后再次冲孔,冲孔后安装倒角码,之后进行初步组装,组装后安装密封胶条,胶条安装后进行冲孔锯切,冲孔锯切后的位置可以安装护角及五金件;之后进行框扇平整,平整后的框扇安装中空玻璃,之后进行最终的组装,包装后即为成品。 |
无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废气:涂胶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UV光氧活性炭一体净化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锯切下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在车间自然沉降;废水: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更换下来的水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噪声: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固废:废铝材边角料、废包装、碎玻璃、金属碎屑、废胶条集中收集后暂存至固废区,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箱内,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点;危废:废矿物油、废胶、废油桶、废胶桶、废灯管、废活性炭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内,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涂胶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锯切下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在车间自然沉降;废水: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更换下来的水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噪声: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固废:废铝材边角料、废包装、碎玻璃、金属碎屑、废胶条集中收集后暂存至固废区,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箱内,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点;危废:废矿物油、废胶、废油桶、废胶桶、废活性炭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内,由**环****公司处置。 |
UV光氧活性炭一体净化装置更换为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更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建立运营期维护保养、定期检测制度,防范事故环境风险。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备案工作。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排污单位应当依法持有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而未取得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 实际建设情况:企业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备案编号为:211322-2024-025L;企业于2023年9月18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
无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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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0169 | 0 | 0 | 0 | 0.017 | 0.017 | |
0 | 0.0013 | 0 | 0 | 0 | 0.001 | 0.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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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0107 | 0 | 0 | 0 | 0.011 | 0.011 | / |
化粪池 | 《**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排放标准 | 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 生活污水排口化学需氧量浓度最大值为45mg/L,氨氮浓度最大值为3.48mg/L,悬浮物浓度最大值为27mg/L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标准(非甲烷总烃浓度限值120mg/m3、排放速率10kg/h) | 涂胶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UV光氧活性炭一体净化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涂胶工序废气排气筒出口DA001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5.70mg/m3,速率最大值为4.45×10-3kg/h | ||
车间自然沉降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限值(颗粒物1.0mg/m3、非甲烷总烃4.0mg/m3) | 锯切下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在车间自然沉降 |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489mg/m3、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1.70mg/m3 |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 |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 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62.4分贝,夜间噪声最大值为51.8分贝 |
固废:废铝材边角料、废包装、碎玻璃、金属碎屑、废胶条集中收集后暂存至固废区,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箱内,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点;危废:废矿物油、废胶、废油桶、废胶桶、废灯管、废活性炭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内,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固废:废铝材边角料、废包装、碎玻璃、金属碎屑、废胶条集中收集后暂存至固废区,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箱内,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点;危废:废矿物油、废胶、废油桶、废胶桶、废活性炭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内,由**环****公司处置。 |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建立运营期维护保养、定期检测制度,防范事故环境风险。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备案工作。 | 企业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备案编号为:211322-2024-025L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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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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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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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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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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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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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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