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南峰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的通告
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乡村地区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类建设等的法定依据,对于落实传导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统筹指引村庄规划具有重要作用。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我镇组织编制了《南峰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目前《规划》已形成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凝聚共识,听取社会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自然**听证规定》有关要求,****拟召开《规划》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8月5日上午9时30分(例如15:00-17:30)
地点: **县****
二、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10-15人。在**县内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关心我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工作或从事规划工作的公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直单位代表、乡村两级代表、社会组织代表等。
(二)听证旁听人。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可自愿报名或从报名听证代表人但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的报名时间为从即日起至7月23日。
2.报名人员将报名表(详见附件)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邮箱****@163.com。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我镇将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听证会10个工作日前)前核实和确定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名单,并通知参加人参加听证会。
六、听证须知
1.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规划》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2.申请人应熟悉本地相关情况,关注本地区规划发展状况。我镇将根据报名情况,在听证会前确定并通知参加听证会代表和旁听人,发放会议相关材料。
3.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4.听证参加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5.经批准后的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6.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热忱期待您的参与!
特此通告。
联系人:**** 伍爵明
联系电话:0792-****115
邮箱: ****@163.com
附件:《南峰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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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3日
附件
《**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听证会报名表
申 请 人 | 性 质 | □法人 □公民 £其他 | |
身 份 证 号 | 联 系 电 话 | ||
所 在 单 位 | 职 务 | ||
通 讯 地 址 | 邮 政 编 码 | ||
报 名 类 型 □听证代表人 □听证旁听人 | |||
代 理 人 | 职 务 | ||
身 份 证 号 | 联 系 电 话 | ||
单位主要业务内容、参**由及主要意见建议 | |||
申请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 申请日期 | 年 月 日 |
填报说明:
1、本表仅供申请参加《**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使用。
2、在提交本申请表时,申请人应提供身份证件核对。
3、根据《自然**听证规定》,听证机关有权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参加听证会代表,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