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修订)》(赣农院发〔2022〕14号)的规定,现面向社会征寻实施**伙伴,希望有意向的企业来人来函咨询或面洽。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果概况:
成果名称 | 一种农业数显检测仪器辅助系统及工作方法 |
成果转让方 | **** |
成果简介 | 发明专利申请日:2014年10月17日 发明专利授权日:2017年03月08日 专利权人:**** 发明人:秦文婧;陈桂鹏;徐昌旭;唐先干;刘佳;李菁;吴斯骏;谢杰;王芳东。 发明专利号:ZL 2014 1 ****866.X 发明专利特点:本发明属于农业科研检测辅助系统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农业数显检测仪器辅助系统及工作方法。与现行的农业检测部门检测流程相比,本发明具有以下优点:本系统结构简单,可以实现样品检测过程无纸化操作、无人工手写录入数据,提高了检测效率确保了检测数据的准确性,为用户提供数字数据,节约用户获取报告,处理数据时间。 适宜领域:本发明适用于科研检测部门,涉及农业数显检测仪器辅助系统及工作方法。 |
对意向方的资格要求 | 无特殊要求,同等条件下资质优的优先。 |
交易方式及参考价 | 交易方式:发明专利使用权普通实施许可三年; 参考价: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
转让交易保证金及缴纳账号 | 1、根据《****学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修订)》规定,公告期内意向方需按信息公告中交易底价(参考价)的5%-10%缴纳保证金,意向方转账账户名应与意向方名称一致。 交易保证金于公告截止前缴纳,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保证金缴纳账号: 账户名:**** 账号:140********003559 开户行名称:****银行****公司**八一支行 2、中标的意向方的交易保证金: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院成果转化处发布中标通知书,成果需求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成为中标人,15个工作日内与成果持有单位按规定程序签订成果转化协议(合同)文本。若因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成果转让方按规定程序签订成果转化协议(合同)文本,则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中标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若协议(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中标人没有按协议(合同)规定时间支付全部合同价款或分期付款的第一笔合同价款,则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中标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协议提前终止;若协议(合同)签订生效后,中标人支付了全部合同价款或分期付款的第一笔合同价款,我院全额退还交易保证金给中标人。 3、未中标的意向方的交易保证金于发布中标通知书后的15个工作日内退还。 |
中标人确定方式 | 根据合格意向受让方的数量,确定交易方式: 1、如产生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成交价格不低于转让底价; 2、如产生2家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竞价的交易方式,价高者得。 |
公告期限 | 2024年7月3日始至2024年7月9日止。 |
项目报名登记、咨询 | 报名时间:公告期内;如无任何企业报名,本公告有效期顺延。 |
报名登记:详见“意向报名”条款规定。 | |
联系人:王湘琴 联系电话:0791-****8672 | |
地址:**省**市莲塘北大道1738号 ****学院机关大楼412室) |
二、意向报名
意向方须在本公告期截止****学院成果转化处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承诺函(见附件2);
4、交易保证金转账凭据复印件;
5、资格要求的相关附件证明。
上述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学院成果转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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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农业****中心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