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实施健康中国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持续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体育强国建设纲要》等相关任务要求,现公开遴选2024年国家常态化国民体质检测项目执行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县国家常态化国民体质检测项目
(二)活动地点
**县
(三)项目监测要求
****总局《国民监测工作规定》所规定的有关程序及《国民体质测定标准(2023年修订)》标准进行组织实施。
(四)监测工作要求
1.完成所有数据的测定、审核、统计及分析工作;
2.完成本地区常态化国民体质检测工作数据汇总,按照规定上传数据,并连同数据登录并****监测中心;
3.完成保亭黎族苗自治县国民体质状况公报并出具分析报告。
(五)其他要求
1.编印科学健身指导手册,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免费为群众派发;
2.所有参加监测工作的监测人员必须是持有“国民体质监测人员上岗证者”。提供《上岗证》复印件至少15名(至少 3名女性),否则,不能开展体质监测工作;
3.在监测过程中,禁止未持《上岗证》者参加测试工作,需为上岗监测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4.监测器材由县旅文局提供,设备仪器消耗品(如:吹嘴、打印纸张、硒鼓、电池、测试卡片、墨盒、笔等)统一由执行方提供;
5.做好宣传工作,借助报纸、电视、电台、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全民科学健身的良好氛围。
二、执行单位资质要求
(一)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成立并合法运作的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具备开展国民体质检测资质;
(二)市场行为规范、信誉良好,近3年没有违约行为或不良记录(提供信用中国平台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三)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
(四)具备体质监测相关经验;
(五)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六)注册地在**的社会组织和企(事)事单位优先考虑。
三、公告时间
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12日止。
四、受理时间
相关申报材料请于2024年7月12日(星期五)下午5:00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五、评选办法
成立局项目评审组对申报单位的资质、经费预算、执行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选、审定,最终确定、公布执行单位。
六、提交材料
(一)申报表(见附件)。
(二)项目服务工作执行方案。包括项目服务计划内容、实施组织进度安排、人才配备资质、团队保障等。
(三)项目报价明细表(须盖单位公章)。
(四)相关证明材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情况介绍;
3.投标人资质证明;
4.服务经验(提供承接同类服务相关合同复印件);
5.项目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成员的构成情况(提供人员名单、资质证书);
6.履约评价;
7.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或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资料;
8.诚信承诺书和信用中国等公**台查询截图。
以上(一)、(二)、(三)、(四)四类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排序,共6套资料密封好并在文件袋封面上注明(投标项目、投标单位、联系方式)盖上公章,快递或直接报送****3楼市场开发室,收件人:黄小姐,电话:0898-****2221。
附件:2024年**县国家常态化国民体质检测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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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