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7月4 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电话:0395-****82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 类别 | 环评 机构 | 建设 地点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市****公司年产100吨水溶肥项目 | 报告表 | ******公司 | **省******办事处小赵村南 | **市****公司拟投资100万元在**省******办事处小赵村南建设年产100吨水溶肥项目,**市****公司租赁现有厂房。项目占地5353.33平方米(8.05亩),建筑面积3180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1500平方米,成品车间1500平方米,办公室90平方米,临时休息室9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具备年产100吨水溶肥生产能力 | (1)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和清洁废水、职工生活污水。设备清洗和清洁废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村民拉走堆肥,不外排。 (2)废气: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原料入搅拌机环节、粉剂水溶肥粉碎环节会产生的粉尘。废气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要求。 (3)项目主要噪声为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经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再经一定距离衰减,项目四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生产固废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不合格菌剂、水剂水溶肥过滤杂质、除尘器收集粉尘和职工办公生活垃圾。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包装材料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不合格菌剂暂存于固废间用于厂区绿化施肥;水剂水溶肥过滤杂质暂存于固废间用于厂区绿化施肥;除尘器收集粉尘经收集后全部回用生产。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