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DSA射线装置应用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23********581034F | 建设单位法人:张维溪 |
王一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省**市**区葭沚街道智谷路199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DSA射线装置应用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72-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11-Q8411-综合医院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葭沚街道**村188号 |
经度:121.36556 纬度: 28.65098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1-23 |
台环辐〔2022〕1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08-1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00 |
80 | 运营单位名称:**** |
/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501MA2B49YK7U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501MA2B49YK7U | 竣工时间:2023-12-13 |
2023-12-15 | 调试结束时间:2023-12-31 |
2024-06-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0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news_show-17628.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在医技楼四层扩建一间DSA机房,并新增1台DSA,最大管电压125kV、最大管电流1000m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 | 实际建设情况:在**省**市**区葭沚街道**村188号新增1台DSA(最大管电压125kV、最大管电流1000mA,属 于Ⅱ类射线装置),安置于医技楼四楼DSA机房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介入放射学 | 实际建设情况:介入放射学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射线装置机房门外拟设电离辐射警告标志、醒目的工作状态指示灯,灯箱处应设警示语句。机房门采取屏蔽防护时,应注意门与墙体的搭接应不小于缝隙距离的10倍。控制室防护门和污物通道防护门为平开机房门,设置有自动闭门装置;洁净通道防护门为电动推拉门,拟设防夹装置和设有曝光时关闭防护门的管理措施;拟设置工作状态指示灯(术中灯和射线装置工作指示灯)与机房门联锁等安全设施。设备处于工作状态时,控制室防护门和患者防护门外顶部的工作状态指示灯亮,灯箱上设置“灯亮勿入、当心辐射”等可视警示语句,警示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防护门外设置有黄色警戒线,警告无关人员请勿靠近。(2)控制室内拟张贴相应的辐射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职责。(3)DSA设备配备可升降的含铅悬挂防护屏,床侧配套防护铅帘,以减少对手术医生的受照剂量。射线装置均装有可调限束装置,使装置发射的线束宽度尽量减小,减少泄漏辐射。(4)手术期间,陪护人员禁止进入监督区域和控制区域。(5)DSA机房诊疗床、关键墙面及操作间控制台处各设计有1个急停按钮,DSA出束过程中,一旦出现异常,按动任一个紧急止动按钮,均可停止X射线系统出束,并在急停按钮旁设置醒目的中文提示。(6)DSA机房内拟设置观察窗和实时监控装置与一套对讲装置,对讲装置设置于控制台处,工作人员在控制室内可及时了解患者情况及防护门开闭情况,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7)手术医生、护士配备2枚个人剂量计,技师配备1枚个人剂量计。DSA项目医护人员需要在铅围裙外锁骨对应的领口位置佩戴剂量计,在铅围裙内躯干上再佩戴另一个剂量计,内外两个剂量计应有明显标记,防止剂量计戴反。每个季度及时对剂量计送检,建立个人剂量健康档案,并长期保存。(8)本项目DSA机房拟安装层流空气净化系统,通风量不小于400m3/h,满足《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第6.4.3条款规定:“机房应设置动力通风装置,并保持良好的通风”的标准要求。废气通过排风管道引至医技楼屋顶高空排出。本项目DSA机房的排风管道穿墙口位于吊顶上方,穿墙口处的通排风管**包裹4mmPb的铅皮进行屏蔽,确保通排风管道穿墙孔外侧的辐射剂量将在控制范围内。(9)电缆线通过穿越DSA机房楼下地坪,通过三层的吊顶上方与操作台相连,穿墙处用4mmPb铅板进行屏蔽防护补偿。(10)DSA机房应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与辅助防护设施,其配置要求需求按照《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的要求进行配备。(11)DSA机房不应堆放与设备诊断无关的杂物,物品摆放有序,保持机房内卫生整洁。“台环辐〔2022〕12号”批复要求:一、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区葭沚街道**村188号医技楼四层DSA机房。项目具体内容为:在医技楼四层扩建一间DSA机房,并新增1台DSA,最大管电压125kV、最大管电流1000m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我局同意《报告表》中关于辐射环境保护方面的评价结论,《报告表》提出的对策和建议可作为该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二、该项目实施时,你单位要加强辐射环境安全管理,认真落实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规范建设相关的防护设施,完善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培训管理等工作,严防辐射事故发生。三、根据相关法规要求,你单位在该项目投入试运行前,****生态环境厅重新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四、你单位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按照规定对配套建设的辐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 实际建设情况:(1)已落实。本项目DSA机房门外已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醒目的工作状态指示灯,灯箱处已设置警示语句。DSA机房门与墙体的搭接不小于缝隙距离的10倍。控制室防护门和污物通道防护门为平开机房门,设置有自动闭门装置;洁净通道防护门为电动推拉门,已设有防夹装置和设有曝光时关闭防护门的管理措施;已设置工作状态指示灯(术中灯和射线装置工作指示灯)与机房门联锁等安全设施。设备处于工作状态时,控制室防护门和患者防护门外顶部的工作状态指示灯亮,灯箱上设置“灯亮勿入、当心辐射”等可视警示语句,警示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受检者候诊门外设置有黄色警戒线,警告无关人员请勿靠近。(2)已落实。控制室内已张贴相应的辐射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职责。(3)已落实。DSA设备已配备可升降的含铅悬挂防护屏,床侧配套防护铅帘,以减少对手术医生的受照剂量。射线装置装有可调限束装置,使装置发射的线束宽度尽量减小,减少泄漏辐射。(4)已落实。手术期间,要求陪护人员禁止进入监督区域和控制区域。(5)已落实。DSA机房诊疗床及操作间控制台处各设计有1个急停按钮,DSA出束过程中,一旦出现异常,按动任一个紧急止动按钮,均可停止X射线系统出束,并在急停按钮旁设置醒目的中文提示。(6)已落实。DSA机房内已设置观察窗和实时监控装置与一套对讲装置,对讲装置设置于控制台处,工作人员在控制室内可及时了解患者情况及防护门开闭情况,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7)已落实。本项目手术医生、护士均配备2枚个人剂量计,技师配备1枚个人剂量计。DSA项目医护人员需要在铅围裙外锁骨对应的领口位置佩戴剂量计,在铅围裙内躯干上再佩戴另一个剂量计,内外两个剂量计有明显标记,防止剂量计戴反。每个季度及时对剂量计送检,建立个人剂量健康档案,并长期保存。(8)已落实。本项目DSA机房已安装层流空气净化系统,通风量不小于400m3/h,满足《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 130-2020)第6.4.3条款规定:“机房应设置动力通风装置,并保持良好的通风”的标准要求。废气通过排风管道引至医技楼屋顶高空排出。本项目DSA机房的排风管道穿墙口位于吊顶上方,穿墙口处的通排风管**包裹4mmPb的铅皮进行屏蔽,确保通排风管道穿墙孔外侧的辐射剂量将在控制范围内。(9)已落实。电缆线通过穿越DSA机房楼下地坪,通过三层的吊顶上方与操作台相连,穿墙处用4mmPb铅板进行屏蔽防护补偿。(10)已落实。DSA机房已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与辅助防护设施,其配置已按照《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 130-2020)的要求进行配备。(11)已落实。DSA机房内未堆放与设备诊断无关的杂物,物品摆放有序,保持机房内卫生整洁。“台环辐〔2022〕12号”批复要求落实情况:一、已落实。本次验收规模为:在**省**市**区葭沚街道**村188号新增1台DSA(最大管电压125kV、最大管电流1000m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安置于医技楼四楼DSA机房;本次验收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其批复建设内容一致;本项目DSA机房辐射屏蔽设计参数与环评要求一致。二、已落实。本项目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管理,经现场监测,DSA机房的屏蔽措施均满足辐射防护的要求。机房外已设置了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及其中文警示说明,且制定了相应的制度,要求每天进行工况检查。此外,本项目辐射工作人员均按要求进行管理,进行了职业健康体检、辐射防护知识培训和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并做好了档案管理。三、已落实。该医院于2023年05月24日重新申领了《辐射安全许可证》(浙环辐证[J2402]),许可种类和范围为:使用Ⅱ类、Ⅲ类射线装置;有效期至2027年09月04日。四、已落实。该项目建设执行了“三同时”制度。目前正在按规定程序申请竣工验收。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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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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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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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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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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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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