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车辆停放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招标文件
**县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车辆停放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补遗书
0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现需作出如下变更:
1、“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企业注册地不在**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应提供有效的《**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变更为:“具有独立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企业注册地不在**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应提供有效的《**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0日10时00分”变更为:“2024年07月31日09时00分
最新生成的招标文件随补遗文件一起上传。请各投标人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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