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业务用房屋面防水改造项目需求公示
一、项目名称(编号):
**某部业务用房屋面防水改造项目(2024-JWGSWW-G1007)
二、项目概况:
(一)采购需求基本情况:
****机关楼顶、综合楼及公寓楼楼顶防水年久失修,出现渗水现象,影响机关办公环境和人员正常住用。结合本单位实际,需****机关门厅上方阳台约1720平方米防水层进行处理更换。
(二)项目实施地点:**省**市**区。
(三)预算金额:122457.06元
三、公示时限
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事务所出具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说明);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有效凭证及缴纳社保资金有效凭证);
(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的须为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技术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基层处理,破损处修补,刷基层处理剂一道;
2.30厚1:3水泥砂浆找平层;
3.4厚SBS改性防水卷材(自带保护层)。
二、工程要求
本项目总的建设要求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环境和谐。建筑物整体上要端庄**、布局合理、环保 节能,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详见工程量清单)
经济要求
一、标的数量
择优选定1家资质优良、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工程建设单位,签订工程建设合同,负责实施项目建设。
二、报价要求
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报价,最终采用综合单价方式结算。采购控制价为122457.06元。
三、履约保证金
本次招标收取合同金额的3%(不超过5%)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乙方若未按时交付产品,或交付产品性能未能达到指定要求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障金在货物验收合格、全部交付后全额无息退还,甲方可以在合同最终支付结算时,一并办理履约保证金返还。
四、安全管理措施
本项目采购需求内容为已脱密处理,在采购实施过程中需注意相关管理措施,不得未经甲方授权在互联网进行传播,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遵守相关管理措施。
五、售后服务
(一)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按《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
(二)承包人按工程合同总价款的3%预留质量保证金,在需求单位审计结束后,按照实际审计金额扣除3%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后无息返还。
(三)工程保修期为:按《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
(四)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接到修复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
六、付款方式
资金结算渠道为对公转账,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后支付至合同款的80%;竣工结算提交审核,审核后工程款付至审核工程款的97%,审核工程款的 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1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退还参照国家和军队相关规定执行,****银行转账方式。工程整体质保期按国家规范执行。
七、建设时间、地点与验收方式
1.建设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建设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建设任务。
3.验收方式:分初步验收及竣工验收。
八、争议处理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按照下列方式解决:
甲方和乙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一致的,甲方或乙方向采购机构负责合同履约的部门反映情况,请求第一次调解处理;第一次调解不成功的,****管理部门****管理部门请求第二次调解处理。
调解不成功的,甲方或者乙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由承担责任的一方承担。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本采购项目不接受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二)投标报价:投标人应对施工图进行仔细阅读,参考招标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报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等相关费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已经专业机构审核,如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疑问;如投标人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未提出任何异议,则视为已认可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涵盖施工图所涉及的所有内容。
(三)施工细节:投标人须合理安排施工内容和工作场所,须围挡全封闭施工。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期间确保不得影响周边场所人员、宿舍楼内人员正常休息;严格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对施工人员严格管理,若出现违反规定情况按相关法规处理。
(四)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审定、工程竣工验收和竣工价款结算,按照招标人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施工单位应当无条件配合工程建设发包单位,接受上级单位抽查复审项目竣工结算;项目竣工结算审减率超过8%以上部分计取的审核绩效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承担。
十、是否允许合同分包
不允许分包。
供应商对采购需求(主要包括供应商资质条件以及技术参数)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单位提出申请。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潜在投标方。反馈材料应当写明投标方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投标方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清单和资格条件审核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投标方参与本项目,我部也不做书面回复。
联系人:陈股长
电话:0935-****496转723236
2024年7月4日